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工程招标公告
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工程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09]4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
1.2招标项目规模:防城港东湾403#~407#泊位码头后方陆域工程,包括堆场、道路、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场桥轨道、环保工程及附属建筑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监理。主要工程量详见施工图纸。
1.3计划施工工期:2012年3月至2013年9月。
1.4监理服务期:共计18月,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能力的均可参加投标。
2.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厅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有参加过类似港口工程监理服务的经验。
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之间有隶属关系的不能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可于2012年3月9日至2012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到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基建管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委托人的必须提交授权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法人公章、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无以上证明材料招标人可予不出售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本收成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图纸押金伍千元整(¥50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人派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3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
邮编:538001
联系人:骆工、杨小姐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工行防城港分行营业部
户名: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帐号:****************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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