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蒲元春夫妇墓地搬迁保护工程招选公告

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蒲元春夫妇墓地搬迁保护工程招选公告


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蒲元春夫妇墓地搬迁保护工程

一、招选公告

按照市级相关部门要求,我公司拟对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蒲元出夫妇墓地进行搬迁保护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的招选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工程名称: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蒲元春夫妇墓地搬迁保护工程

2.工程地点:宜宾市盐坪坝长江大桥南岸建设范围内。

3.工程概况:蒲元春夫妇墓位于南广镇大石村麻柳扁社,修于光绪三年(公元1877年),坐向350°,面积80平方米。冢呈长方形,由条石砌成,长4.6米,宽5.6米,高1.9米。碑四柱三开间,三重檐歇山式顶,石质仿木结构,两侧施抱鼓石。宽4.3米,高4.2米。拜台长4米,宽16米。明间匾额“五世同堂”。 该墓被核定为文物点的不可移动文物,受环境影响,避免墓遗失、损毁,将墓整体搬迁到宜宾市叙州区擦耳岩。

4.计划工期:20日历天。

5.招选范围:

本工程包括:对古墓进行预加固,拆卸,现场清理,运输与存放,表面清洗与加固,按新地址复建和安装到位并进行环境控制和病害预防等,估算投资约17万元。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3.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凡有意参选者,请于 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3日(北京时间) 9:00时至17:30时到宜宾市南岸黑塔路28号203室招标合同部持以下证件领取招选文件,逾期不予受理。领取招选文件时须出具以下证件及资料:

  1. 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3. 资质证书副本或相关从业证件(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参选保证金:3000元,参选人在参选时将参选保证金带至开选现场。

    (四)参选文件递交和开选要求

    1.参选文件请于2020年6月28日10时00分前递交到宜宾城建集团黑塔路办公区八楼801会议室,若时间或地点有调整,招选人将另行书面通知。

    2. 开选时间和地点:同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发布

    本次招选公告在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http://elyg.yibin.gov.cn:88/elyg-xunjia-web/)(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选人: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黑塔路28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 系 电 话:****-******* 183*****684

    邮箱号:********99

    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搬迁 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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