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服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数据服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受浙江大学委托,现就数据服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采购项目名称:数据服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QSZB-Z(F)-A20114(CS)
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
1 | 数据服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 | 1套 | 浙江大学数据中心目前已建立全校数据共享中心,已完成全校各类数据的无缝对接;基本满足学校各业务部门各业务系统的日常业务管理要求;数据中心已实现对全校组织机构,各类人员数据信息,各类业务数据信息的梳理,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日常数据交换;通过梳理全校各类数据,已建立校公共数据服务中心,为各业务系统的数据服务提供数据服务接口平台;学校已建立数据交换平台、数据服务接口平台、机构注册平台、人员注册平台、综合查询平台等各类数据服务与管理平台,总体运行情况良好。随着学校信息化建设进入深水区,各业务系统对数据中心的要求越来越高,数据中心对校内各信息化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浙江大学数据中心在2018年前均使用ODI交互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后根据校方需求于2018年下半年至2019年上半年,将ODI交互平台更换为正方数据交互平台;实现能基于开源组件二次开发的平台,实现平台架构、建设功能可控。结合浙江大学实际信息化建设内容,基于目前浙江大学数据交互平台的实际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浙江大学数据交互的支撑能力,需从平台管理、平台性能、平台监控与追踪等方面提升平台综合治理能力。 | 50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磋商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及售价: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7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微信获取(扫描附件二维码或关注“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企业公众号)。
4.磋商文件售价:每本300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浙大支行
财务联系方式:****-********
备注:
(1)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其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质疑的应在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
(2)本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文件获取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
备注:
供应商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八、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下午13:00:00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响应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H室,快递封面注明公司全称和项目编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予以拒收。
备注:本次磋商现场不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授权代表一律不参加现场开启响应文件活动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7月3日下午13:00:00
十一、磋商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求是招标会议室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其他事项:
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无磋商保证金。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大学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6楼
业务联系人:陈宵
联系方法:****-********
获取文件联系人:徐倩
联系方法:****-********
获取文件二维码:详见附件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联系人:余水星
联系方法:****-********
质疑邮箱:jdkh@qszb.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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