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采购B招标公告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采购B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采购B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行政区域 | 大庆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18:07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18日18:00至2020年07月09日09: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09日09: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299.4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小宁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3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9—******* |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采购B招标公告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采购B
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2, 994,000.00元,控制价:2,934,12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营范围包含公共自行车服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的,该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须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须按招标文件第七部分规定格式填写),则价格享受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声明函。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本项目投标报价进行10%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 本项目使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咨询电话:****-*******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28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20年6月28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网上自助下载文件的方式、程序及流程 详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7355---《入库、办理数字证书及自助下载文件说明》 八、退出投标时限 如供应商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否则不予退出。 九、投标保证金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30,000.00,具体交纳方式及退还程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downcenter/38287.htm?pa=3551。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9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二、全面贯彻庆财采【2019】3号文大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规定,在本项目中重点打击8类政府采购领域涉黑、涉恶、涉乱形为。详见:
http://www.hljcg.gov.cn/xwzs!queryOneXwxxqx.action?xwbh=8B2FAECAA29800DEE053AC10FDFA79C0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林小宁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
采购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让胡路区西柳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郝聪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7*****311
邮编:163000
日期:2020年6月18日
项目需求
(一)项目服务标准。由中标单位负责对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维持现有规模、现有模式提供三年的运营管理服务。包括站点现场管理、车辆调度、自行车卡办理、站点车辆及环境卫生、所有硬件日常维修处理、设备更新和免费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自行车芯片、一线运营人员日常管理(含招聘、培训、考核、调度)并承担人员全部的社保和工资、宣传、风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同时包括负责对目前正常使用的公共自行车投保三年的意外伤害险。
1、站点完好率
除站点停电、迁移、人为恶意破坏等客观因素外,区域内站点完好率大于98%。如出现站点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保证24小时内完成整改(如因客观因素而产生的大面积瘫痪问题,恢复期限则协商解决)。
在运营过程中如遇有市政改造临时拆除公共自行车站点,须在市政工程结束后及时恢复,不能恢复的,必须另选址重建,确保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规模保持在45处站点。
2、锁车柱完好率
锁车柱完好率大于98%。对故障锁车柱,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保证2天(48小时)内整改完成。
3、站点设施(站点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等)维护
站点设施保持完好,标识清晰,无严重锈蚀、破损现象,如出现上述及类似问题,保证于5个工作日内解决。
4、自行车维护
自行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修,车况完好率大于98%。故障车辆不得投放使用。自行车车身出现严重锈蚀等有损外观形象等问题,保证一周(7天)内修复或调换。修复期如超过一周,调度同数量自行车弥补缺额。自行车的维修、维护及所有零配件费用全部由中标运营标的的单位承担。
5、运转调度管理
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使用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转管理;根据每个站点的用车规律,考虑高峰及非高峰时段,做到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合理调度站点车辆配额,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的归还。站点投放率大于95%;各站点车辆数以空满为控制标准,保证1小时以后报警消除;在保障重点的前提下,一般站点出现全部满车或全部空车情况超过不高于5%;
6、站点卫生管理
站点设施,包括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自行车等设施保持清洁,(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除外),无积泥、无污垢、无严重浮灰,站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7、客户服务
提供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电话;客服热线需24小时通畅,做到有问必答,不能即时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告知原因及处理时限,承诺的事项在期限内完成。处理好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督办单等事项,一般性投诉处理当日完成。
8、用户反馈
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率统计,保持用户满意率在93%以上。
做好每项投诉的回复和整改,降低投诉率。
9、服务标准
24小时自助借还车;办理租车卡,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理,随时开通,教会使用方法;办卡正确率100%;提供扫码租车功能,用户使用智能手机能借还公共自行车。
(二)产权归属。本项目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车、锁车柱、站点控制器、系统管理软件等所有软硬件归采购人所有。服务期开始,采购方将原所有软硬件设施设备移交中标人运营服务,服务期结束,中标供应商保证设施完整移交后其能正常使用。
(三)考核。由采购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按考核结果半年度兑现服务费。
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出行服务,特制定如下考评细则:(考核细则根据每年实际运营情况作适应调整)
考评工作的组织:
由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对大庆市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服务项目的运营管理按月实施综合考评。
考评目的
监督、检查日常运营管理各项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系统效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考评方法及内容
考评采取每月固定抽查与日常监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站点管理、锁车柱管理、设施维护、车辆状况、运转调度、站点卫生、客户服务、用户反馈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汇总评分,满分为100分。
得分在90分以上为合格,考核费用全额支付;低于90分,则考核费用的支付金额=考核费用*(考核得分/90)*100%。
具体考核项目及标准如下:
1、站点完好率(6分)
除站点停电、迁移、人为恶意破坏等客观因素外,区域内站点完好率大于98%。如出现站点故障,不能正常使用,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部门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给予24小时的整改时间(如因客观因素而产生的大面积瘫痪问题,恢复期限则协商解决),如未按期限排除故障,每个站点每超时一天(24小时)扣1分,直至恢复正常使用。
2、锁车柱完好率(20分)
锁车柱完好率大于95%。对故障锁车柱,从后台系统显示或大庆市让胡路区城市管理局职能部门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开始计时,给予2天(48小时)的整改时间,如超时修复,每超时1天(24小时)每个锁车柱扣1分,直至修复。
3、站点设施(站点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等)维护(8分)
站点设施保持完好,标识清晰,无严重锈蚀、破损现象,如出现上述及类似问题,应于5个工作日内解决,超期处理的,视情况每处每天扣1-2分。
4、自行车维护(8分)
自行车应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维护,车况完好率大于95%。刹车失灵、前后轴紧固螺丝松动、铃铛失灵等故障车辆不得投放使用。抽查30辆,故障超过5辆,视故障性质和程度每辆扣1-2分。
自行车车架出现严重锈蚀等有损外观形象等问题,确保一周(7天)内修复或调换。如超期修复,每辆车每天扣1分,直至修复使用。修复期如超过一周,应调度同数量自行车弥补缺额。
5、运转调度管理(30分)
根据大庆让胡路区公共自行车使用规律和特点,实施科学有效的调度运转管理;要根据每个站点的用车规律,考虑高峰及非高峰时段,做到重点保障兼顾一般,合理调度站点车辆配额,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车辆的归还。
(1)站点投放率应大于95%,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
(2)各站点车辆数以空满为控制标准,保证1小时内报警消除,1小时以后如报警未消除,每个站点扣2分;
(3)在保障重点的前提下,一般站点出现全部满车或全部空车情况超过不能高于5%,若超过则每个站点扣1分;
6、站点卫生管理(8分)
站点设施,包括底板、锁车柱、站点控制器、自行车等设施保持清洁,(下雨、下雪等恶劣天气除外),无积泥、无污垢、无严重浮灰,站点区域内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如抽查发现不达标,每处酌情扣1-2分。
7、客户服务(10分)
客服热线需24小时通畅,有专人值守,做到有问必答,不能即时解答或解决的问题告知原因及处理时限,承诺的事项必须在期限内完成,一般性投诉处理当日完成。限期内未完成,每起扣1分。
如有市民投诉、媒体曝光、领导督办单,经确认负有责任的,视影响程度,每起扣1-2分;
8、用户反馈(10分)
(1)通过各种渠道进行用户满意率统计,用户满意率在80%以上为合格,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
(2)重复投诉率:如同一事项投诉重复三次,一次性扣5分-10分。
(3)奖励:如获得市级及以上媒体正面宣传报道的,每次加1分-2分,当月最多加5分。
(四)对中标供应商的要求。
1、各个公共自行车站点24小时全天候通借通还。
2、中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不少于16 人的劳动者(劳动者具体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它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逐年递增等因素)。
3、负责建立各项运营管理制度,完善运营机制,负责支付员工的工资、福利等。
4、负责项目的公益推广、媒体宣传(包括通讯报道)、项目介绍以及使用说明、每个站点的功能简介及站点的分布示意图。
5、站点现场管理:要求每个公共自行车站点每天都有人员对各站点进行现场督管并对设备、车辆、场地进行保洁以及现场的紧急调度,确保管理有序、运营正常、环境整洁。
6、负责租车卡办理和发放,收集办卡资料存档,接受监管单位管理,办卡费用代收代缴到监管部门指定账户。
7、故障报修及维修处理(提供检修、巡视报表)。
8、设备的更换和保养(明确设备更新内容、周期并提供保养记录)
9、运营人员日常管理(含招聘、培训、考核、调度)、宣传等。
10、中标人对项目管理、运营、维修承担全部责任。
11、运营中一切安全责任都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12、因本项目运营管理造成第三方意外伤害等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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