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创文旅城自持二期酒店、文化馆及乐园二期轻质复合墙板及水泥压力板 招标公告
融创文旅城自持二期酒店、文化馆及乐园二期轻质复合墙板及水泥压力板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南昌融创文旅城自持二期酒店、文化馆及乐园二期项目所需轻质复合墙板及水泥压力板,详见招标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 万元以上,生产或经营轻质复合墙板及水泥压力板 业务/年以上,产品生产单位必须在建委网站有生产许可备案。
2.2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分公司生产资源管理部、分公司经济管理部、项目成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3个工作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随货同行,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外观无破损,以我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交货地点:南昌融创文旅城自持二期酒店、文化馆及乐园二期项目指定地点。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到货款:货物运卸至南昌融创文旅城自持二期酒店、文化馆及乐园二期项目指定地点,经甲方(指定专人) 江杰 签字确认收到后,方视为到货(指定专人发生变更的,须书面通知),并经过甲方、乙方、监理方、业主方四方交验合格并签署验货证书后的 9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已到货款,到货款支付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货物经过验收合格后,所有权即归甲方所有。但并不改变合同双方需要履行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结算款:供货完毕且办理完总结算后支付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 95 %。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
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2年,质保期结束后,质保期间无扣款项,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 100 %。若质保期内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发生的费用从质保金内扣除,质保期结束后,甲乙双方应就质保期间发生的增加或扣款进行确认并签订工程尾款确认书,尾款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免息付清剩余质保金。
7.2支付方式:甲方可以选择【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中的任何一种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或以上述支付方式中任意几种方式组合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7.3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报名截止日:详见云筑网。
九、联系人:江杰联系电话:170*****993;于磊联系电话:186*****055。
特别提示:1.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2.个体工商户禁止参与投标。3.资审通过后拒不投标的公司列入中建黑名单(该公司将无法参与投标)。4. 投标单位在报名前更改好联系人,联系人不允许是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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