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相关部门批准,拟就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就本项目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供应商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务车采购项目;2、项目内容:公务车采购;3、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4、项目预算:103.70万元;5、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6、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7、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8、满足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1]18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9、项目实施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供货完毕;10、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12、服务期限:满足采购人要求;13、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验收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14、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
三、论证意见:
无论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6月19日起,至2020年6月2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0-06-23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中华路1399号
联系人:郭良稳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山东菏泽开发区人民路658
联系人:张洁联系方式:****-******* 186*****521
发布人:经办人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0时48分20秒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车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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