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口至石盘炉养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岩口至石盘炉养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我要报名2020-06-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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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口至石盘炉养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华鼎招2020-8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岩口至石盘炉养护改造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唐山市丰润区行政审批局文件丰审批字[2020]32号文件批准建设,丰审批招标核[2020]10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核准,施工图已批复,项目业主为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岩口至石盘炉养护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丰润区火石营镇。

(3)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起点位于岩口药房南侧,与碾唐线交叉处,起点桩号 K0+000,路线向西,沿还乡河南侧,在苏庄村北和庞庄村北通过,路线沿旧路线位,在徐庄村东侧现状徐庄桥村处跨越还乡河,然后后继续向西,经徐庄村、霍庄村,在石盘炉村内与洪火线交叉,即本项目终点,终点桩号 K7+370,该段路线全长 7.37km。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 20km/h。改造方案:挖除旧路20cm水泥混凝土,铺装10cm级配碎石调平层+20cm水泥混凝土,原路4m宽路面加宽至5m。未尽事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以上内容如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矛盾时,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建设工期:4个月。

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二类乙级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职务(包括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没开始施工的项目)。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是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idding.com/)进行注册,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帮助中心。

4.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0年6月16日至2020年6月22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并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邮箱hbzhby@qq.com,电话:400-780-9998。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且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hbidding.com/中的“CA办理及绑定说明”】,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平台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 关于平台收费的通知”,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市丰润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

唐山市华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506号

地 址:

唐山市丰润区曹雪芹西道436号

邮 编:

064000

邮 编:

064000

电 话:

****-*******

电 话:

153*****780

联系人:

李士伟

联 系 人:

李亚涛、石文超

邮 箱:

ts-hd6262@163.com

特别提醒:

1、潜在投标人需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可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具体流程可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投标管理”中的“操作视频下载”进行查看。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邮箱hbzhby@qq.com,电话:400-780-9998

2、潜在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点击“市场主体登录”,按提示信息完成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受理科联系电话****-***********-***********-*******

3、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交易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或二类乙级资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向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备案)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过去五年中(2015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附件2

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办法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作出相应审查,不存在被否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内容作出相应审查,不存在被否的条件。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即可)、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开户信息证明等资料);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评审因素与标准

2.2.1

第一个信封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40分

技术能力:0分

履约信誉:0分

企业业绩:20分

2.2.3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3.2.4

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2

(1)

施工组织设计

40分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5

科学合理

4.01-5.00

较科学合理

3.51-4.00

一般

3.00-3.50

关键工程的施工方案、方法与技术措施

10

科学先进

8.01-10.00

可行

7.01-8.00

欠合理

6.00-7.00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6

措施完善

5.01-6.00

措施一般

4.01-5.00

措施欠得力

3.60-4.00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8

科学先进,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资质

6.51-8.00

可行

5.51-6.50

欠合理

4.80-5.50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6

措施得力可靠

5.01-6.00

措施一般

4.01-5.00

措施欠得力

3.60-4.00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5

科学合理

4.01-5.00

较科学合理

3.51-4.00

一般

3.00-3.50

2.2.2

(2)

主要人员

40分

项目经理资格与业绩

20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具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得基本分12分;每增加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项目总工资格与业绩

20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具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得基本分12分;每增加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2.2.2

(3)

其他因素

企业业绩

20分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日期为准)具备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得基本分12分;每增加一项公路养(维)护工程施工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注: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补充3.3

本项目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无须按照本章第 3.4.2 项和第 3.4.3 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第 3.4.2 项至第 3.4.5 项内容不适用。

补充说明

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可以是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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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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