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兴江南棚户区改造配套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福兴江南棚户区改造配套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渌发改复[2019]195号和渌发改招核[20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业自筹以及上组补助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建洲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地点: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以及上组补助专项资金
(3)工程概况:全智能化垂直升降类机械立体停车塔库占地面积约527.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27.63平方米,净用地面积2464.80平方米。立体停车库外观设计为方圆组合式塔库,立体停车库地上6层,高度为16.70米。一层高3.5米,二、三层高2.4米,四、五层高1.9米,六层高2.5米,屋顶机房高2米。停车位为93个(轿车停车位51个,SUV停车位42个,室内出入口6个),业务用房6间,升降机系统3套,停车库主体为钢结构,外立面暂定采用玻璃幕墙与铝单板组合。立体停车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设备系统设计使用年限为≥30年,耐火等级为一级。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设计、93个停车位的机械式立体停车塔库设备采购、安装、基础土建、高压供电、室外附属工程等内容,详细产品规格、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附件初步设计图纸和本技术规范书。
(5)工程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包括项目的设计、制造、采购、安装、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等)、试运行、质保期维护等项目涉及工作以及交付建设单位运营实行全过程承包。
(6) 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TSG Q7016-2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GB17907-2010《机械式停车设备通用安全要求》、《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JB/T
10475-2015)》等标准或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土建部分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建筑工程相关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应满足技术规范书和招标图纸的要求。
(7)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特定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子项(机械式停车设备并提供垂直升降类机械式停车设备9层(含)以上的型式试验报告证书),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类型:A级机械式停车设备垂直升降类9层(含)以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许可类型:起重机械-机械停车设备)(复印件加盖授权厂家公章)。
2.2.2、除设备资质外,其它专业工程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企业。
2.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2.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2.2.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为入围投标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投标担保
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但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上投标担保承诺。承诺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于2020年 6 月15日至2020年 7月 6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房屋建筑—招标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年7月6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1)名 称:株洲县渌湘城市棚户区改造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株洲市渌口区渌湘大厦6楼
(3)联系人:刘尚波
(4)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建洲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汽配园D区12栋8楼
(3)联系人:吴思、胡杨
(4)邮编:412000
(5)电话:
****-********(6)电子邮箱:
********6@qq.com
11. 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1: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