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工程海盐段竣工实体检测服务项目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工程海盐段竣工实体检测服务项目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工程海盐段竣工实体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海盐段 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3〕50号、浙发改设计〔2016〕22号文件(项目赋码:2017-330000-55-01-043030-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鸿运港航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海盐鸿运港航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竣工实体检测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实体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海盐段包括杭平申线主线海盐境内段、支线海塘段。主线起点为海宁海盐交界处长生桥,终于平湖与海盐交界处斜桥,竣工实体检测全长31.968公里;海塘支线起于杭平申线于城—盐平界段,终于海盐港区进港航道交界处(老01省道),全长3.632公里。本项目竣工实体检测航道总里程为35.6公里,其中改建桥梁4座(百尺大桥、水桥、五联桥、东塘桥),护岸约71.455公里,土方工程约447.37万立方米,新建白苎锚泊服务区1处,元通待泊区1处,以及标志标牌、信息、绿化等工程(具体项目概况详见附件1)。
技术标准:本项目主线采用三级航道双线通航标准建设,海塘支线采用三级航道单线通航标准。
2.2主要结构形式: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海盐段工程按限制性三级航道标准、通航1000吨级船舶设计,横断面采用复式梯形断面设计。
2.3检测服务期:合同签订至所有竣工检测报告提交并通过相关评定或评审止,估算检测服务期为12个月。
2.4招标范围:杭平申线(浙江段)航道改造工程海盐段包括杭平申线主线海盐境内段、支线海塘段所涉及的护岸工程、桥梁工程、房屋建筑、绿化工程等工程的竣工实体检测、外观检查等。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招标部分合同估算价:约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水运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2)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超出中标人资质承揽范围的检测内容允许专业分包;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列入2019-2021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和城际轨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浙交监[2019]8号文);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人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9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1日09时30分,通过登陆“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盐湖西路158号,海盐县交通运输局五楼509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特别说明:限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经体温测试正常,出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嘉兴健康绿码”后方可进入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后离开。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和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海盐公共资源(要素)交易信息网(http://hy.jxzbtb.cn)登录入口上操作。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海盐鸿运港航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02号 地址:嘉兴市置地广场东楼1205室
邮政编码:314300邮政编码:314000
联 系 人:徐先生联系 人:张康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招标人:海盐鸿运港航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试验检测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 1、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水运结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2、通过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超出中标人资质承揽范围的检测内容允许专业分包; 3、持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列入2019-2021年浙江省公路、水运、地方铁路和城际轨道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名录(浙交监[2019]8号文)。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 | 自2015年1月1日(以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质量监督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载明的检测完成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一个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交工或竣工质量评定检测(检测内容至少同时包括护岸工程、桥梁工程的试验检测任务)。 |
注:1、业绩证明应附已完工程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完工证明(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无法反映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检测内容的,应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上述资料中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应体现已完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担任过交工质量检测或竣工质量检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年龄60周岁及以下,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 40 分以下。 | 自有人员 |
技术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 40 分以下。 | 自有人员 |
试验检测工程师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5年及以上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经验,年龄60周岁及以下,根据交通运输部门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检测工程师个人扣分在40分以下。 | 自有人员 |
注:
1、持有试验检测证书的人员,其必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与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网上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一致。自有人员指在投标人岗位登记并依法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的人员,投标人自有人员应提供本单位的社保证明(2020年1月~3月),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将不认可其为投标人的自有人员。
2、主要人员的技术职称、检测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身份证、职称证书、试验检测工程师(员)资格证书的彩色打印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为准。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项目业主、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中须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
4、其他检测人员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派驻。
5、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经验年限的认定以试验检测执业证书发证日期开始计算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4、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在B级及以上(无信用评价结果的视为B级)。 |
注:
1、行贿受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但应做出承诺,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http://credit.zj.gov.cn)“严重失信名单”查询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格、功能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 注 |
1 | 全站仪 | 满足要求 | 台 | 2 | 自有 |
2 | 水准仪 | 满足要求 | 台 | 2 | 自有 |
3 | 自动弯沉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自有 |
4 | 激光平整度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自有 |
5 | 激光车辙仪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自有 |
6 | 桥检车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自有 |
7 | 影像记录设备 | 满足检测要求 | 台 | 1 | 自有 |
注:承包人提供的检测设备除满足上述最低要求外,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无偿增加检测设备数量和提供满足本项目试验检测所需的其他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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