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业务合作单位招标公告询价采购报价单

2020年度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业务合作单位招标公告询价采购报价单

2020年度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抽检项目业务合作单位招标公告

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名称:2020年度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业务合作单位招标采购


名称

服务年限

基准价

备注

食品检测

2020年度

食品抽检检测经费平均500元/批


报价

我单位以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的食品抽检下达经费为基准价,按下达经费的%收取检测费用。

注:1、报价中包含运输、交通费、人工费、材料费、税费、样品费、抽样费等全部费用。2、抽样和检测方法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执行。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二〇二〇年月日



询价要求:

1、供应商资格相关要求:

1.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食品CMA资质,或同时具有国家认可的CNAS食品检测资质,或同时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授权检测项目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以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0年版)要求,并必须在江苏省内设有通过CMA或CNAS食品资质的专业食品检测实验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以实验室名义投标,不接受办事处或联合体投标。

1.2供应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食品检验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供应商或其在职人员承担过食品、农产品相关的国家级科技课题(科技部)或者省局级课题。

1.4供应商在职人员须为本单位长期工作人员,须提供6个月以内社保证明。

1.5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检验仪器设备配备情况:要求配备具有气相色谱-质谱仪、液质联用仪、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气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原子吸收、原子荧光光谱仪等。

1.6近两年承担类似工作的情况:

(1)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食品监管部门下达的食品抽检、应急或专项抽检等类似任务;

(2)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的签订时间计),承担过食品安全抽检产品项目不低于1000批次。

1.7配备充足的采样车辆,冷藏冷冻箱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规范要求的设备配备齐全,可对样品从抽样到送达检验室整个流程可溯源;因农产品和餐饮检测的特殊要求,投标人需在采集样品后3小时(包含3小时)以内将相关样品(如冷冻(藏)食品)送达本单位检测实验室,检测实验室原则上距离东台少于200公里,优选距离较近的检测机构。

1.8投标单位不合格食品检出情况:投标单位2019年度承担过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需任务总批次大于300批次,单品种专项抽检除外),提供可以证明抽检任务总批次的材料和抽检不合格汇总表,将(不合格批次数÷抽检任务总批次数)×100%,计算不合格率,不合格率达到2%以上。

2、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6月18日上午12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2020年6月19日上午12时前予以答复。

3、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要求和报价均不得修改。

4、询价保证金5000元(现金),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当场退还。

5、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内容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

(1)需提供江苏省内实验室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需提供江苏省内实验室在有效期内的CMA和CNAS证书及检测能力附表等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询价采购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投标时需同时提供承担课题的合同书/协议原件及相关证明;

(5)须提供仪器设备清单、设备原值、购置时间、仪器在实验室的照片、计量检定证明、发票复印件等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提供近两年,承担类似工作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有投标人名称的车辆行驶证和发票(发票抬头须为投标人,政府机构可主管部门提供证明)复印件或租赁车辆合同及车辆图片,加盖单位公章作为依据。

(8)提供经委托单位盖章的委托业绩及不合格汇总清单,承担食品安全检测项目,年度不合格食品安全指标检出率需达到2%以上,年度不合格抽检信息汇总表需加盖授权委托的食品监管部门公章和骑缝章。(原件备查)

(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与询价保证金现金一并密封。(询价报价文件一本正本、三本副本),营业执照、CMA和CNAS证书等相关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7、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询价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所报项目名称,并于2020年6月20日9时30分前送达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楼南会议室。

8、采购单位于2020年6月20日9时30分后开拆询价报价文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且投标人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5名。

9、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

10、成交供应商须按国抽系统要求录入。并在规定周期内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报告。

11、付款方式:在确认检测数据上传和检测报告提供齐全无误后,成交供应商提供有效票据,采购单位于30日内付款。

12、废标条款:(1)询价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2)询价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的;(3)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4)询价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配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若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采购人可直接拒绝该投标人报价,如已中标,可直接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并取消3年内的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杨玉娟、刘伟

联系人:136*****246139*****520

东台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报价单 抽检 食品安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