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F7C型5823#内燃机车大修招标公告
DF7C型5823#内燃机车大修招标公告
涟钢物流管理中心DF7C型5823#内燃机车大修招标公示
编号:
一、招标内容、计划招标时间等
1、招标项目名称:涟钢物流管理中心DF7C型5823#内燃机车大修。数量:壹台套。
2、大修招标技术规格书及图纸等:见附件
3、计划招标时间:2019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资质;
3、注册时间三年及以上;
4、必须是直供商。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与提交方式
1、资质材料
1.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2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最近两年内的业绩;
1.4 国家及行业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等(国家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请在此注明要求提供的证书名称);
1.5 专利证书等其它。
2、资质材料提交方式
2.1将资质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7@qq.com (请在邮件中注明“机车大修招标报名”字样、联系方式);
2.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6日
四、合同主要条款
1.1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三个月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结算(无预付款);
1.2付款方式:承兑汇票支付。
五、投标方式
1、招标方对意向投标人提交的资质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审查合格单位发出招标文件;
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递交投标资料(可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包裹的方式);
3、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方信息
1、招标方全称: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联系人
机动设备部(商务): 肖志刚 ****-******* 138*****247
物流管理中心(技术): 蒋煜琦 ****-******* 150*****655
3、监督电话: 涟钢纪委监察室:****-*******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6月19日
附件:大修招标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一、通用条款
1、本技术规格书仅对需招(议)标的修复备件提出了有限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详细条文,投标方承诺备件修复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招标方提供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投标方承诺中标后招标方有权对修复内容和技术要求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投标方承诺予以配合。
3、投标方承诺所提交的产品样本及澄清有利于招标方的条款可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4、投标方承诺不将其所修备件转包给第三方的制造厂家。如确有必要,则必须事先得到招标方的书面认可。
二、招标方工厂条件(气象和地质资料):
最高气温:45℃
最低气温:-12℃
年平均温度:17℃-19.5℃
夏季月平均湿度最高值:95%
地震烈度:8度
海拔高度:<1000m
三、大修项目名称、数量及交货期
1、大修项目名称和数量
序号 | 备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修复数量 | 备注 |
1 | 5823#内燃机车 | DF7C型 | 台套 | 1 | 2012年北京二七厂制造 |
2、补充说明:
DF7C型5823#内燃机车于2012年投运,2018年已到厂修期限,该车全车电气线路设备老化(主发到整流器的线烧损),柴油机功率下降,跑冒漏泄现象严重,机车轮缘磨耗超限,已经有一组牵引电机失效,其他部件技术状态均不良,并已到中国铁路总公司规定的大修期。根据其技术状况和检修周期的要求,因该车原产厂家北京二七厂已经改制不再从事内燃机车业务,无法返原厂大修,因此本次机车大修采取总包干方式,如采取过轨方式运送由中标的机车大修厂负责全部的过轨的相关费用和全权办理所有的过轨手续,如采取公路运输则由中标的机车大修厂负责运杂费、吊装费、往返押运费及其它费用。
内燃机车属于我公司重点设备,大修后应保证机车运行状况、性能良好。
3、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
4、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机车的机车履历、出厂文件、技术资料及相关图纸
(附)DF7C型5823#内燃机车型号及相关技术参数:
机车型号:北京二七机车厂DF7C型 UIC轴式:Co"Co"
轨距:1435毫米; 轮径:1050毫米(新轮); 轴重:23吨
通过最小曲线半径:100米; 机车长度:17800毫米; 机车宽度: 3344毫米
机车高度:4750毫米; 整备重量:135吨; 发动机:12V240ZJ6/D/F型柴油机
发动机功率:1470千瓦
牵引发电机:TQFR-3000; 牵引电动机:ZQDR-410A; 汽缸数量:12
车钩型式:内、电上作用式 控制电路电压:110V 机车用途:调车及小运转
四、大修内容
按中国铁路总公司内燃机车大修规程执行,以及以下改造项目:
1、司机室加胶皮地板,保留司机室风扇。
2、机车前、后近照灯加焊灯罩。
3、机车颜色中国蓝(深蓝色)加豆灰;机车车体各门绞链改大号,要求能注润滑油脂。
4、修复干式轮缘润滑装置。
5、免维护蓄电池换成长沙丰日蓄电池品牌。
6、气缸套、活塞全部换新,膨胀水箱及管路改用不锈钢水箱及不锈钢水管。
7、更换所有机车轮箍并装防迟缓扣环。
8、司机室空调改造为 SYK-5.0/H2一体化变频机组.冷暖两用,温度可调,风速可调。 制冷功率5000W.DC110v输入。
9、基础制动装置加装防止闸瓦偏磨装置。
10、机车电器线路50m㎡以下全部换新。
11、拆除预热锅炉部分,恢复循环水系统。
12、原有的壹台螺杆风泵改成NTP-5活塞式风泵(带电机一体)。
13、大修厂提供一根 A2-6D L=1500的机车万向轴用作备件。
14、机车所有车控、监控设施。车控装置:(型号:河南辉煌科技有限公司,车载设备STP-HH:车载控制主机(思维WXDCh-01),车载打印机(EPSON热敏TM-88IV),车载天线(思维SYWV-50-9,含馈线),机车查询主机(思维TYC-J含查询天线),机车运行记录仪(思维LKJ-2000),平调接口装置(思维LKJ-JK),与LKJ2000及机车制动接口设备,2000显示器2台/套。监控装置:机车监控系统要求六摄像头,前后两个,车钩两个,司机室两个。(附型号:车载监控主机 DH-MNVR8104-GFW;硬盘 2T 2.5寸;室外防水摄像机 星光级IPC DH-IPC-MBW7233-AS/-M12;超五类屏蔽双绞线;电源转换模块 DC110V转DC12V 200W;移动固态硬盘 MU-PA500B;球形摄像头DH-IPC-HDW2235C-A)。
五、大修具体技术要求
DF7C型5823#内燃机车大修检修范围、技术标准按按中国铁路总公司内燃机车大修标准及北京二七厂《东风7C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执行。主要包括附件《东风7C型内燃机车大修规程》以及以下检修内容:
(一)车体及转向架
1、车体两端面、侧墙及底架须清洗、除锈、涂防锈漆和表层漆。各立柱、梁板有裂纹须焊修,局部腐蚀须彻底清除。
2、侧墙外表面平面度、车体上挠度值及旁承组平面度检测,应符合大修技术要求。
3、排障器检修,吹扫并检查牵引电动机风道,各部裂纹及开焊须焊补。
4、更换不良的螺栓、双头螺栓、螺钉及铆钉。
5、按范围规定分解拆下各部件,彻底清除车体内及车体各部油污、垃圾,检修主车架、侧梁及横梁,对变形超限的端梁予以调修。
6、检修撒砂装置、车体、门窗、地板、锁、座椅、扶手,更换不良部件;检修机车踏梯,状况不良者更换踏板和踏梯;车体可拆电镀件须重新电镀。
7、油箱清洗检修。
8、蓄电池箱检修,彻底清除修整腐蚀部分,更换不良把手、轨道。
9、修补车内内壁涂层脱落部分,修整或更换破损的司机室内壁多孔板,修复司机室木地板。
10、顶、侧百叶窗检修,更换损坏、腐蚀的百叶窗片及磨损严重的轴。
11、分解检修车钩及缓冲装置。
12、更换顶盖密封垫及车体密封垫。
13、转向架构架检修。
14、轴箱检修,更换破损及裂纹的轴箱、轴箱弹簧。更换轴箱拉杆橡胶件,心轴有裂纹须更换。
15、分解检修油压减振器,更换油封、密封圈及胶垫。
16、更换机车轮对轮箍,并按要求探伤检查机车轮对车轴、轮心及从动齿轮等部件。
17、检修支承装配,球头杆身拉伤须修整,检查上、下摩擦板,更换旁承橡胶垫。
18、检修电动机悬挂装置,检查主动齿轮内锥孔与电机轴,主、从动齿轮端面的相互不平齐度、抱轴瓦与轴的径向间隙,抱轴瓦瓦背与瓦盖、瓦座接触情况。白合金不许有碾片、脱壳、融化和剥离现象。
19、电动机悬挂部分吊杆、吊杆座不许有裂纹,销有裂纹须更换。更换关节轴承油封及橡胶垫。
20、分解检修牵引杆装置,牵引销、牵引杆销、连接杆销、拐臂销及球承、球承外套有裂纹须更换,各销与套、球承与球承外套的间隙过限或拉伤严重时须更换。
21、解体检修机车制动装置及手制动机,更换不良零件;更换制动缸皮碗;更换防尘胶套及帆布套;检修撒沙阀、手制动装置及轮轨润滑装置,须作用良好。
22、检修仪表管道、仪表面板及支架;检修操纵台。
23、各部件在机车组装后的调整。
24、机车油漆、整车试运及交验按北京二七机车厂《DF7C型内燃机车制造、试验、验收及交货技术条件》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关标准执行。
(二)柴油机部分
1、彻底清洗集体与连接箱,机体内部润滑油管路须清洁畅通,主机油道须进行1MPa水压试验,机体与连接箱不许有裂纹,安装密封面不许损伤。
2、主轴承螺栓与螺母、气缸盖螺柱与螺母、横拉螺钉与主轴承盖不许有裂纹,螺纹不许有缺陷。横拉螺钉重新镀铜。
3、更换柴油机橡胶减振元件。
4、机体总成要求,各螺栓、螺栓孔及其它孔严格按铁道部柴油机机体大修技术要求进行检测,不良部件处理及更换。
5、油底壳、曲轴箱防爆阀及盘车机构应做相应的检修。
6、探伤检查曲轴不许有裂纹,主轴颈、曲柄销及其过渡圆角表面上不许有剥离、烧伤及碰伤。主轴颈、连杆颈尺寸达到标准。
7、更换全部主轴瓦、连杆瓦、止推瓦。
8、检查半刚性联轴节,钢片组严重变形、翘曲的换新。检修减振器。
9、活塞连杆组分解检修。更换不良和超限的连杆小端衬套和活塞,活塞环、连杆螺钉全部换新。
10、气缸套全部换新,更换所有的密封圈。
11、气缸盖不许有裂纹,排气门导管、气门、气门座全部换新,进气门导管及进、排气横臂导杆超限更新。调节螺钉、摇臂压球与横臂压销不许松动并不许有损伤与麻点,更换密封圈。
12、凸轮轴不许弯曲、裂纹,轴颈、凸轮工作面不许剥离、拉伤,更换不良轴瓦。
13、齿轮传动装置及泵传动装置,检查全部齿轮不许有裂纹、折损|剥离和偏磨及各齿轮接触面积检查。
14、分解检修主机油泵、水泵。
15、油管路去除油污,磷化处理,水管路酸洗。
16、机油冷却器去除油垢、水垢。
17、喷油泵、喷油器、调速器解体检修,试验符合要求。
18、柴油机台架性能试验符合要求。表面做油漆。
19、柴油机各辅助系统分解检修。
20、柴油机总装调整、试验。
(三)电机部分
1、同步主发电机、牵引电机及辅助电机须分解、清洗、检修及实验,基本性能保持良好。
2、机座及附件清洗干净,清除裂纹及缺陷检查装配尺寸及螺纹,装配尺寸按原形恢复,螺纹按原设计尺寸修复。
3、磁极凸台表面须光洁、无毛刺,机座等级修时须装配相应的等级端盖及刷架圈,测量机座中心线与抱轴瓦中心线间距离及平行度;
4、端盖、轴承该、密封环有裂纹、变形及有碍配合的擦伤时须修理或更换。
5、电机绝缘须良好,绝缘破损须修复,铜线破损须更换,牵引电动机所有连线、引出线端部重新搪锡并更换绝缘。
6、磁极绕组、磁极铁芯清洗干净,进行检查,磁极绕组有破损、烧伤或过热变色时须更换,绕组须浸漆、烘干,保证绝缘良好。
7、牵引电动机主、换向极绕组绝缘更新后及主发电机定子修复后须进行正空压力浸漆处理。
8、磁极连线头烧损须修复,断裂须更换。
9、更换所有烧损的铁芯、轴承。
10、牵引电动机定子组装后进行整体浸漆处理。
11、电枢支架、风扇不许有裂纹、松动,变形须修复。
12、重新更换绑扎烧伤、老化、破损的无纬玻璃丝带。槽楔须紧固,接缝平整。
13、电枢绕组须焊接牢固,开焊断裂须修理,绝缘烧损时更换,更换绕组须进行浸漆处理。牵引电动机电枢修复后须进行真空压力浸漆处理。
14、检查、修理转轴轴颈,修复后的电枢须进行动平衡试验。
15、按要求检修换向器,更换所有不良部件。检修刷架装置,电刷需全部换新。
16、电机定子、电枢修复后,须进行对地绝缘介电强度试验。牵引电动机须进行中频匝间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17、按规定进行电机空转、加热、电刷中性位检查和额定转速特性测定、超速、换向、热态绝缘电阻及负载等试验。要求达到铁道部颁相关大修技术标准。
(四)电器及电气线路
1、所有电气须进行分解、清洗、检修及试验,保持基本性能良好。所有电阻、照明灯具、高低压配线须检修或更换。
2、解体检修电器,清洗干净。更换有裂纹的零部件,镀层脱落、局部腐蚀、氧化、烧损的零部件及磨耗件进行修理,其动作性能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标准。
3、更换外部绝缘破损、松散的线圈,端子松动、脱焊须修复;检查线圈电压、电流线圈内阻。
4、更换烧损、碳化胶木绝缘件及破损的瓷件;更换断裂、破损、局部烧损的电阻元件。
5、校验所有电器部件各动作值,并按铁道行业标准TB1333-87关于机车电器绝缘介电强度方法进行试验,须符合技术要求。
6、检修半导体电子元件须符合性能设计要求;测量系统检修须符合国家计量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标准。
7、检修、校验后的仪表、传感器要注明检验单位与日期。仪表须打好封印。
8、检修各种照明灯具及附件;电炉配件齐全,防护装置良好。
9、更换因重度膨胀、挤胶、结瘤、发粘、变硬、发脆的电缆及导线;更换动力间的控制线和蓄电池两侧箱体间的连线。
10、检修铜排线及处理安装于线管、线槽内为240mm2在管外部分的电线。
11、更换50mm2 以下的机车全部电线。
12、彻底清除电器柜、操纵台及其地板下的灰尘、垃圾。
13、检修整车线路,测量阻值,抽换不良电线。
14、电气配线须按图纸布线,加装改造的布线图须附入机车履历薄内。
15、凡新造、大修的其他加装改造电器,须按其技术条件进行测试、修理及调整,其性能须符合技术要求。
16、电气各部分总装后须进行绝缘检查及绝缘介电强度试验。
17、司机室空调检查、检修,性能良好。
(五)制动及空气系统
1、空气压缩机分解、清洗、检修,更换不良部件,空气压缩机总装须做磨合、温度、超负荷、漏泄及风量试验。
2、机车制动机各阀、风缸及空气管路系统分解、清洗、检修、试验。
3、刮雨器系统、撒沙系统、空气油水分离器、远心集尘器、无动力回送装置、滤清装置、放风阀、止回阀须解体清洗、检修,更换不良零件,各类部件须作用良好。
4、分解检修制动缸更换皮碗并给油。
5、分解检修空气干燥器、自动排污阀、紧急放风阀、各止阀、折角塞门,更换胶圈及干燥剂。
6、风喇叭解体清洗、检修,更换有裂损的零件。
7、检修总风缸、控制风缸、均衡风缸、作用风缸等;分解检修雨刷装置(更换雨刷胶条)、风笛装置、撒砂系统。
8、静液压系统百叶窗气缸解体清洗、检修,更换密封圈。组装后动作须良好,不许有卡滞现象。
9、组装完毕后按规定进行性能试验,性能须符合有关试验验收技术条件。
(六)辅助及预热装置
1、解体检修油水管路,冷却水管进行酸洗,燃油、机油管进行磷化处理;更换全部连接软管,离心精滤器进油管有裂纹时更换。
2、解体检修各表管及阀。
3、各管系检修后,应按大修技术要求规定的压力和时间进行试验。
4、辅助机油泵、燃油输送泵、预热锅炉燃油泵、预热锅炉水泵解体检修,更换水封、油封及不良零件。
5、检修预热锅炉风机,更换不良叶片后须按要求进行静平衡试验。
6、解体检修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及空气滤清器,更换密封件及过滤元件。
7、散热器解体清洗、检修,校直变形的散热片;每个单节须进行水压、水流试验。更换泄漏的散热单节。
8、热交换器解体清洗、检修、水压试验,泄漏铜管数量超过8根的更换。
9、解体清洗、检修燃油预热器、预热锅炉。
10、牵引电动机通风机、冷却风扇解体、检修、检查。如冷却风扇有裂纹,须更换。
(七)辅助传动装置、齿轮及轴承
1、各变速箱分解、清洗、检修,检查变速箱各轴的径向跳动量,各法兰、齿轮及各轴的过盈量是否符合原设计要求。按大修规程要求进行试验。
2、万向轴分解清洗、检修,并做动平衡试验。
3、静液压系统解体检修:管路系统进行酸洗,并按要求进行试验;更换胶管。
4、安全阀分解检修,更换不良零件及密封圈;
5、温度控制阀、静液压泵及静液压马达解体检修,更换密封件及不良零件。组装后须进行工况试验
6、齿轮(油泵齿轮、仪表齿轮及另有规定的齿轮除外)检修,齿轮安装孔、键槽及齿轮轴的轴承有裂纹时须更换。检查齿轮的接触面积,齿隙须符合限度要求。齿轮组装后须进行磨合试验。
7、牵引主、从齿轮按大修规程要求进行检查,如从动齿轮换新时,主动齿轮须换新。
8、检修滚动轴承,轴承的滚道、滚动体不许有锈蚀、麻点、热变色、明显的碰伤和擦伤、坑点、压痕、裂纹及剥离。
9、轴承保持架不许有折损、严重磨耗、卷边、裂纹、铆钉折断或松动。禁用塑料保持架。
六、超范围另行计价规定
超范围修理项目明确:(如:机体、曲轴等大部件无法修复),双方按照相关价格文件协商解决。
七、机车检修质量保证期
1、整车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间,由于检修的原因造成的故障,由大修厂家负责无偿修复。具体为我公司发现问题后立即通知大修厂,大修厂三天内派维修人员进行处理,费用由大修厂承担。机车大修后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运用、保养和维修条件下,承修工厂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运行8年内须保证:
1.1 承载式车体新切换部分不发生裂纹;
1.2 转向架新切换部分不发生裂纹;
1.3 新柴油机机体不发生裂纹;
1.4 新柴油机曲轴不发生断裂。
2 、在5年内须保证:
2.1阀控密封式蓄电池不发生质量问题;
2.2 空调装置不发生故障。
3 、在运行3年内(包括中修解体)须保证:
3.1车体、转向架构架、牵引从动齿轮不发生折损和破裂;轮箍不发生崩裂及组装不当的松弛;车轴、轮心不发生裂纹;
3.2柴油机机体、曲轴、凸轮轴、连杆、活塞组、缸套、气门和所有齿轮不发生裂纹、破损;
3.3联轴节、减振器、主机油泵及其传动装置、机油热交换器、冷却单节、通风机、万向轴、增压器、中冷器、冷却风扇、风扇偶合器不发生折损和裂纹; 增压器转子不发生固死;柴油机大、小油封不漏油;油底壳垫片不发生破裂;
3.4所有滚动轴承不发生裂纹、折损和剥离;
3.5柴油机轴瓦不发生裂纹、折损(碾瓦除外);
3.6主发电机、牵引电动机须正常工作,不发生损坏;
3.7车体外表面不发生金属氧化物与母材分离(含鼓泡),面漆、腻子不得发生龟裂、脱落;
3.8 主整流柜整流元件不发生击穿。
4、 在运行12个月内须保证:
4.1 柴油机轴瓦不发生碾瓦;
4.2 励磁机、起动发电机、空气压缩机电机须正常工作,不发生损坏。
5 、在上述规定以外的项目,整车质保期为壹年。在质保期间,由于检修的原因造成的故障,由大修厂负责无偿修复。更换的主要新部件,按中国铁路总公司的相关标准实行三包。
八、培训方式
涟钢物流管理中心派4-6名检修人员到大修厂参加现场机车检修(食宿甲方自理),大修厂必须无偿给涟钢物流管理中心人员提供技术指导。
九、验收方式
机车大修完毕后由大修厂安排相关人员与涟钢物流管中心按技术协议相关内容逐条查验,并签字认可,出具验收合格证书后完成验收。
大修厂家免费提供DF7G型内燃机车轮修、架修、大修规程各2套。
如一些不可预估的因素(如要求改装、加装的备件无法采购需定做、铁路部门审批时间过长等)需要延长工期,需要大修厂与涟钢机动设备部、物流管理中心提出说明并协商解决。
十、产品质量要求
1、投标方承诺大修后设备满足质量和性能需求,满足招标方现场使用条件及技术要求、图纸要求和现行的最新国家、行业标准。
2、大修完毕对对机车整体性能进行测试,检验是否达到原设计要求。若达不到原设计要求,则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重新进行维修,直到合格为止。
3、出厂前,对各检化验、检测、测试和外购件合格证等质量记录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并提交给物流管理中心。
4、货物的性能验收合格后质量保证期为壹年,上线使用寿命要求叁年以上。在质保期内,若货物发生故障而停止运转,质量保证期自然顺延。
5、货物安装或质保期间出现任何问题,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招标方现场免费服务。投标方承诺终身协助用户维护,并在接到用户通知后48小时内赶到现场服务。
十一、其他要求
1、投标方承诺在大修过程中,一旦出现需大修内容与所需更换的零部件超出(或少于)本规格书的范围,投标方必须即刻书面告知招标方并提交相关文件和数据。招标方在对过程文件进行确认后,或在修复现场见证确认后,经书面认可方可继续修复。
2、投标方承诺所修备件在修复、试验、检验过程中,招标方有权派遣人员到投标方制造工厂现场监督和见证,投标方不得拒绝并应全力配合且提供必要的便利。同时招标方对投标方的监督和见证不能免除投标方对修复质量所应负的责任。监制人员可检查全部出厂试验报告,但可不签署任何确认的文件,不承担投标方对修复质量而应负的责任。
3、投标方承诺应在修复发货之前,对修复件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的、全面的检验、并出具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的最终结论。质量证书应附有写明检验的细节和结果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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