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信息网络传媒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海晏县信息网络传媒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一、招标项目编号:青海荣迈公招(货物)2020-010L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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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海晏县信息网络传媒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1 | ******* | 批 | 采购广播电视台设施一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企业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度(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的纳税和社保缴纳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并附上“信用中国”完整的《信用信息报告》);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22至2020-06-29 17:30:00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 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3 09:00:00
七、投标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二(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八、开标时间:2020-07-13 09:00:00
九、开标地址: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二(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
十、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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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海晏县信息网络传媒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50000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 ****************49 | 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后附项目编号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lt;节能商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gt;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lt;关于环境标志商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gt;》(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lt;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gt;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其他事项
(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2)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3)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4)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荣迈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宏一号C区1号楼2单元2212室
2、采购人名称:海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雷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三角城大街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晏县财政局
联系人:海晏县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404/20206/64ff34b0-7ebd-48ab-977c-2462c06fe795">2020-010 L公开招标文件.pdf
58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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