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妇幼保健院)外送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检验外送)招标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妇幼保健院)外送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检验外送)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114-202006-101934-0048

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外送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检验外送)

预算金额: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外送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检验外送)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技术要求

(1)投标人实验室符合国家卫计委《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2)投标人保证按国家检测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标本的检测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3)投标人实验室有参加国家卫生部以及广东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评;

(4)投标人实验室须具有临床检验中心颁发PCR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验收合格证书;

(5)投标人具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 ISO15189认可证书、美国病理学家学会(CAP)认可证书;

(6)投标人检验实验室需拥有专业的检验技术人员,可提供专业的医学检验服务;病理实验室拥有专业的注册病理医师以及病理技术人员团队以提供权威专业的病理诊断服务;

(7)投标人具备完善的院感防控服务能力,拥有病原学检测平台,出具报告快速、准确,可充分满足临床需求;投标方具有符合国家细菌耐药监测网要求规范的药敏分析报告,协助医院进行院感防控工作。

(8)投标人拥有权威医学院校的技术支撑,协助医院开展检验人员进修培训、协助医院开展继续教育、专题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

(9)投标人可安排采购方人员进行ISO1518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并派遣专业人员协助科室建立ISO15189质量体系管理框架和体系。

(10)投标人病理实验室须拥有完善的病理技术平台,包括细胞病理、组织病理、分子病理、远程病理等;投标人拥有丰富远程病理诊断服务经验和良好运营能力;可提供良好的临床病理学术沟通平台,协助解决病理疑难病例。

(11)投标人保证按国家病理诊断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标本保存、运输与检查诊断,并对标本的病理报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12)投标人LIS系统可与医院的LIS对接,实现检验项目结果传输,方便检验项目的统一管理;拥有完善的病理信息系统,采购人通过专用的账号密码可实现外送病理项目的报告查询;

(13)★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实验室所需场地,中标供应商须签订合同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在采购人提供的实验室场地内设置满足采购人送检的病理项目的服务实验室,实验室运营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实验室场地租赁与改造费用、医疗废物处置费用、污水处理费、技术人员工资、信息系统采购运营费用等相关运营费用。

(14)中标人实验室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和污水必须按照环保规范处置,污水处理系统必须通过环保部门正面评价并取得污水排放许可证。

(15)中标人已做好本项目的风险评估,本采购项目经营方式为自负盈亏。

2.检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安排专人每周一至周六定时前往医院收取标本的服务,时间为8:30-17:30。遇特殊标本可机动收取。

(2)免费提供特殊检查项目所需要的相关耗材、知情同意书、专用申请单等。

(3)投标人配备完善医疗物流系统,保证标本接收、送检运输过程的安全与规范,保证标本的检测前质量。标本运输须要求直立、冷藏、封闭,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确保运输过程的样品质量和环境安全。对于需低温冷冻或有特殊要求的样本视具体项目与采购人检验科、病理科商定。

(4)投标人具备CNAS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包括血液样品、病理组织玻片、蜡块等)。

(5)投标人需协助采购人将各外院送检标本等运输回总院,及协助采购人运输特定标本抵达市区指定地点,以提升检验科整体运作效率。

(6)投标人需按照公开的诊断项目本的报告时间内为采购人出具检验报告,且常规检验检查项目报告回送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7)投标人开展的大多数微生物检测项目其阳性报告需在36小时内回报,以加强感染病人的管理。

(8)投标人配备完善的信息系统,与医院LIS系统对接,使医务人员可以随时调阅,可实现检验项目的多终端查询,包括网页端、手机端等,对紧急报告可提供口头报告或邮件报告等形式。

(9)投标人具备病理样本保存以及临床数据整合服务能力,可协助医院实现临床病理数据整合与结构化、相关数据统计与分析。

(10)投标人协助采购方建设符合三级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要求的病理科。

(11)投标人具备相关临床和病理医师在线学术交流平台,涵盖完善的病理亚专科,可为病理科与临床提供良好的交流与学习机会。

(12)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采购人标本用于他用。

(13)有为用户保密的义务,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委托检验的项目、检验的内容、检验的结果。

(14)检测样本、检测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为用户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挪作它用。能够按照国家、按用户要求妥善保存及销毁检验后样本。

(15)有解决检验委托服务过程中质量及纠纷处理问题的具体方案及措施。

(16)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检验服务人员及人员资格须满足项目实际需要。

(17)投标人可良好地协助采购人推进医联体建设,协助采购人对医联体各成员单位的帮扶。

(18)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试剂耗材保障,试剂耗材进货渠道正规,具备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

(19)投标人必须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不受任何诱使或压力的对检验结果进行修正及更改。

(20)投标人建立快速的客户服务反应机制,如有针对投标人或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应派代表在半日内到达医院及时沟通处理;若主要针对招标人的投诉或需处理的情况,投标人有义务协助招标人及时沟通处理。

3.病理服务要求

(1)提供病理科建设运营服务整体支持:投标人应按照《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甲等要求,协助采购人病理科标准化建设,协助科室布局优化改良改造,相关改造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协助院方申报病理科的三甲评审工作;协助医院开展新项目、提升科室服务水平;协助医院开展科研项目、提高科室学科水平;

(2)提供病理科人才培养:投标人应按照《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甲等要求,为采购人病理科补充配备必要的相应职称的驻科医师和病理技士,协助院方申报病理科的三甲评审工作;配合科室负责人开展日常的病理技术项目以及诊断服务;保证病理科医技人员日常需求,包括因产假、辞职以及新技术开展等因素导致的需求变化;定期安排一名高级职称医师解决疑难病例探讨、专业讲课及质控工作等;定期在院内举办病理诊断及新技术开展的学术讲座;定期提供外出参加会议学习机会;为科室人员提供完善的线上病理教学的平台;

(3)硬件设备及试剂耗材等服务支持:投标人应承担本项目所需的试剂耗材保障(表1),试剂耗材进货渠道正规,具备合格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符合采购人的要求;定期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审查;负责病理废物的合法处置;定期协助环境检测、并有具体措施保证工作环境达标;投标人应按照《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甲等要求,为本项目配齐必须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表1配置清单所列内容,合同期满,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撤走上述设备,直到采购人有替代设备为止,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收取使用费用。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壹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自然人签字);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诊疗科目包括医学检验科;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6月22日至2020年06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7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340号天汇大厦自编4008A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由于广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gzg2b.gzfinance.gov.cn/)系统改版需要,凡投标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的供应商,均须在广州市政府采购网新系统内注册,注册事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登记、维护及管理供应商信息,同时开通其管理员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随时查询、修改平台内的供应商信息,并查看、修改其详细注册信息以及资质信息。如供应商投标成交后未完成注册,项目将无法对外发布成交公告,故请供应商在投标时按上述要求填写详细的供应产信息,协助采购代理机构完成办理注册手续。

2.参照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因供应商未及时按上述要求注册登记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一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事业单位除外)复印件(如需年审的,提供最新年审的材料;已换领新版营业执照的,还须另外提供营业执照颁发机构指定官方网站载明的企业基本信息打印页及其查询路径);

3.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胡忠医院(妇幼保健院)

地址:花都区建设北路5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莞大道东城段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1栋1108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电话:***-********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智汇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6月19日

无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 医疗卫生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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