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省图书馆维修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原省图书馆维修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原省图书馆维修改造设计的采购公告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受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对原省图书馆维修改造设计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03-0028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包组名称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是否进口主要技术要求数量
001原省图书馆维修改造设计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查看1

一、项目概况与总体要求 1.项目地址:沈河区万柳塘路111-1号。 2.项目概况:原省图书馆办公用房改造工程设计是为配合皇城地区改造,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将皇城内党政机关搬迁至原省图书馆。原省图书馆占地面积27005㎡,房产建筑面积44846㎡。其中,图书馆主楼30685㎡、办公楼10800㎡、附属用房1795㎡、地下人防工程898㎡、配套用房(锅炉房、水泵房、变电所等)668㎡。 3.设计范围:原省图书馆办公用房改造工程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办公空间整合、平面布置的规划与设计;大厅吊顶、地面、墙面的设计;服务等功能区域的规划、设计;公共空间的装修(楼梯、过道、门厅等)设计;改造上下水设计;照明电气工程等设计;增加墙面保温装饰设计;更换门窗设计;车位规划等工程实施设计、安装中央空调、安装新风系统、更换6部电梯及安装2部新电梯;协助安保部门布置安保设备等必要的辅助工作。 4. 设计标准及依据:执行现行国家(或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使用规范的名词、术语。 5.设计任务:(1)在满足功能的前提下,控制工程规模,尽可能节约投资。(2)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要满足施工招标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要求,能指导施工。(3)开展限额设计,设计概算不能突破前期估算。(4)设计深度须达到《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的要求。(5)设计人不得随意进行设计变更,任何设计变更均需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执行。(6)设计文件要完整齐全,说明能充分表达设计意图,文字精练,图面清晰,技术措施合理,避免差、错、漏、碰,防止各专业间配合上的矛盾、脱节或重复。(7)设计人采用的基础资料齐全、可靠,要符合文物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进行详细制图,提出准确的工程数量、材料数量和设备品种、规格和数量,并能够满足编制准确的设计概算和及工程量清单的需要。(8)概算内容完整,适应工程量清单编制规范和各项费用组成的要求,便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概算编制的结构要适应施工标段划分和施工招标的需要,便于发包人进行招标成本控制和信息管理。(9)设计单位应做好配合服务,满足发包人汇报审查、施工招标、合同谈判和工程验收等方面需要。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强制标准、规范国家有关的规范、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5)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建筑内部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T 10001.1-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GB/T 10001.2-2006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其他: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三、技术服务要求 1、设计范围原省图书馆办公用房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参见基础图纸) 2、设计材料指导思想和原则装饰材料的选用需严格执行《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民用建筑工程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A级防火材料要由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确定。天花材料采用轻钢龙骨架及石膏板,墙面、地面及地面材料必须采用B1防火等级的难燃材料(如防火板、难燃墙布、难燃墙纸) 。 3、设计方案要求供应商应提交详尽的项目设计方案及相关的资料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包含:设计理念及创意、空间规划、设计构思、室内外规划、设计重点和亮点的表现、主要专业设计接口,其它必要的说明等:供应商须能够充分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关的设计修改,并提供审查要求的图纸、说明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方案须经各部审查,供应商需根据审查后修改意见进行修改,通过审查后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通过采购人审核后,按照图纸施工。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的设计方案,设计完成度尽可能详尽为佳。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98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
980000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6 月 19 日 18:00 时起至2020 年 07月 06 日 16:00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评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2020 年 07 月 07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竞争性磋商地点: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评标室(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 年 6 月19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6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沈河区盛京路25号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沈阳市沈河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滨河支行
账户名称: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770
沈阳市沈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2020-06-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 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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