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乐都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乐都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中鼎誉润公招(货物)2020-013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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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乐都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包一 | / | 670000.00 | / | 包一:含有机质叶面肥液体产品;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 | 2020年乐都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包二 | / | 700000.00 | / | 包二:含腐植酸类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液体产品。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a.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完整的信用信息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信息生成时间和截图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其他资质条件: a.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须具有有效的《肥料登记证》且提供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验报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b.各供应商可就上述2个包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一个包,在评审过程中若发生包一、包二的中标人为同一供应商的情形时,则按包号的自然顺序,该中标供应商承担包一的供货任务,包二的供货任务由排名第二的供应商承担; c.各供应商可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一个包中内容进行拆分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采购文件所列示内容。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发售)时间:2020-06-22至2020-06-29(6月25日至6月27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8:00
2.获取(发售)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7楼10704室
标书购买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dy********@163.com
3.标书售价(元):500.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持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 )7层10704室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网上购买将企业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联系人的联系方式扫描后,发送至dy8211136@163.com邮箱。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3 11:00:00
七、投标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20-07-13 11:00:00
九、开标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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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2020年乐都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包一 | 10000.00 |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 详见《招标文件》 | ||
2 | 2020年乐都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试点项目包二 | 11000.00 |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 详见《招标文件》 |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 )7层10704室
2、采购人名称: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海东市乐都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标签: 化肥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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