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粒生产招标公告
陶粒生产招标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徐州楚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陶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拟批准。为保证此次许可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8日。
联 系 人: 刘永 ?曹雪艳
联系电话: 0516-********
邮 ?箱:jwhbdt@126.com
通讯地址:贾汪区行政审批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受理并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陶粒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常庄村 |
建设单位 | 徐州楚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方正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受理日期 | 2020年6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见附件 |
项目概况 | 徐州楚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在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常庄村租用原徐州市贾汪区聚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陶粒生产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7000m2,实施后将建成轻质骨料生产线2条,并可形成年产轻质骨料60万方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脱硫浓水和水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对地表水环境不造成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陶粒加工过程中,在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本项目粉尘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为:粉尘0.3 t/a。 烧结废气包括燃料生物质颗粒燃烧产生的烟尘、SO2、NOX和原料烧结产生的烟尘。烧结废气经陶瓷多管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硫+SCR脱硝+水喷淋设施处理后经30米高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以90%计,SO2去除效率以85%计,NOX去除效率以80%计,烟尘排放量为0.061 t/a,SO2排放量为0.0051 t/a,NOX排放量为0.014 t/a。采取上述措施后,大气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本项目有未被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即无组织排放量为0.15t/a,通过加强收集,加强通风后可以达标排放。根据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搅拌区设置50m,本项目最终形成北厂界0m、东厂界0m、南厂界27m、西厂界50m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目前,卫生防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以后亦不得在此范围内建设住宅、学校、医院等。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工作时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等,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负压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脱硫底渣、污泥在厂内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催化剂为危险废物,厂内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专门存放的危废暂存间,并按该规范要求进行存放,不得与其他废物混合存放。危险废物交由有该类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加强危废管理。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申报登记、信息公开、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管理等。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因此,从环保的角度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环评阶段不进行公众参与。 |
承诺文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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