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和诉讼评价系统及安全产品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和诉讼评价系统及安全产品升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和诉讼评价系统及安全产品升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安慈路,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综合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7月13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0HW007
项目名称: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和诉讼评价系统及安全产品升级
预算金额:
第一标段:*******.68元
第二标段:314400元
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1项
第二标段:管理服务器2台、诉讼服务综合管理平台1套、服务评价管理系统5套等
第一标段服务时限:一年
第二标段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限):合同订立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本次招标类似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带近三年时间的网页截图);
6)具备对本项目的购买劳务派遣服务相关资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持续有效的独立法人(公司成立三年以上)
2)拟派人员必须为投标人在编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男职工年龄在58周岁以下,女职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下)。
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也可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与本次招标类似业绩);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和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带近三年时间的网页截图);
6)具备对本项目的购买劳务派遣服务相关资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0--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若获取招标文件期限届满,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可顺延领取招标文件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
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安慈路,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综合科
联系人:王金玲 联系电话:****-*******
方式:有意响应的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带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的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要求:①印刷体②手书签名③加盖名章)原件,及“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交的文件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报名,如证件不全,不予发放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一标段:
时间:2020年7月1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安慈路,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第二标段:
时间:2020年7月13日下午2:00时(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安慈路,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财库[2011]181号、[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辽县人民法院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3号
联系人:程鹏
联系电话:176*****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安慈路
3.项目联系方式
开评标组织联系人:王琳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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