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厦门海事局通勤与集中出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厦门海事局通勤与集中出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厦门海事局通勤与集中出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行政区域厦门市公告时间2020年06月19日19:01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9日18:58至2020年06月29日17: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30日15:00至2020年06月30日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30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海沧大道19号厦门海事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简,****-*******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厦门海事局通勤与集中出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厦门海事局通勤与集中出行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ZH(2020)厦字采购第02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事局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海沧大道19号厦门海事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简,****-*******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厦门海事局通勤与集中出行班车租赁;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最近一期(2018/2019)的年报或季报,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5)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磋商响应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磋商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及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响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磋商响应保证金:本项目磋商响应保证金为¥8000元,供应商须足额缴交,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款凭证复印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9日 18:58至2020年06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即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售后不退。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简先生 电话:****-******* 邮箱:zfcg611@163.com

磋商文件售价:2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5:00至2020年06月30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四、其它补充事宜:

类别

保证金、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采购文件工本费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厦门分行

账号

3751 0188 0010 43928

收款单位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第十层(北侧)

邮编

361000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简工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租赁服务 班车 通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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