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扫描和即时扫描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档案扫描和即时扫描项目的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档案扫描和即时扫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SZSY2020-WJ-G-068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档案扫描和即时扫描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00元)

(一)项目数量:


序号

规格

数量

备注

服务期限

1

无纸化扫描及中间库管理

无纸化随案扫描、中间库管理15人。

吴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6人、执行局2人、中间库管理2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庭、太湖法庭、盛泽法庭、震泽法庭、汾湖法庭5个人民法庭各1人。

即时扫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档案扫描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约330万页的扫描。

2

档案扫描

预计330万页,人员要求不少于 10人,每季度扫描量约80万页

上诉扫描及上诉返卷后扫描、挂接需在移送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加急的1天以内完成。

(二)服务要求:1、工作内容

(1)即时扫描负责对吴江法院所有在办案件的所有材料、收寄信件及其他吴江法院指定的书面材料进行信息化处理。包含材料的流转、扫描、修图、挂接、整理等程序;

(2)档案扫描包括:卷宗上、下架、装盒、前期检查、整理、排序、拆卷、扫描、图像校验、图像存储、数据著录、档案目录完善、档案装订、质检、数据上传、数据挂接、备份等;

(3)无纸化随案扫描及中间库管理:无纸化随案扫描及中间库管理不少于12人,熟悉法院无纸化流程,对中间库软硬件管理有丰富经验。对每天收档的文件资料随案生成、扫描挂接并归入中间库管理。

四、 招标内容: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五、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法人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在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内参与经营活动,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多级分包及转包。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188*****920,QQ号:********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方式。供应商进入“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以供打印。(注:报名确认单需自行妥善保管)。

(三)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

(四)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五)现场公布。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时间至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7月14日13:00-13:30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13:30
接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接收人:招标采购单位

八、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4日13:30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九、本次招标联系及监督:

1.代理机构: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系人:林燕芳、李宁 联系电话:****-********/********

2.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盛磊 联系电话:****-********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788号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十、其他事项: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2.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3.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仲英大道1010号明珠城公交首末站西门三楼
联 系 人:李宁 联系电话:****-********

十一、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2)来自或途经重点地区的来苏、返苏人员,在苏隔离观察(留验)未满14天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如数据核查预警、现场体温异常,监测报警,工作人员要对拟进场人员做好隔离或劝返,体温异常人员信息录入来访人员系统进行备案并上报苏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6)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2.所有投标进场人员进入开标现场应携带个人身份证,事先下载并填写《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表,加盖响应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参与开评标活动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3.其他疫情期间投标规定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最新规定执行。

十二、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苏州市苏盈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扫描 档案扫描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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