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单
项目名称:笔记本电脑 项目编号: QPZC询价*******
品 名型号及主要配置 数量

是 否
响 应

单价总价
联想E47A笔记本电脑 I3-2350/4G/500G/1G独显/WIN7/14寸/含包和鼠标
三年保修



1台



合计(大写)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一、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并且在我中心经登记、审核的供应商,未经我中心登记、审核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我中心登记、审核。地址: 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清浦行政中心215室。 联系电话:****-********。本次询价在投标前先对供应商资质采用现场审查方式,请参加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针对本次询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3、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参加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4、投标人必须提供的针对本次询价专驻售后服务的专业维修人员名册、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格式由投标人自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带至现场备查。)
在整个采购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5、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询价请填写供应商参与确认函,并传真至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并电话与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确认,电话:****-********。(确认函截止时间2012.4.9日上午9点前。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10:1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报价表递交地点: 淮安市淮海南路268号清浦行政中心206室。
三、报价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10:1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http://zfcgzx.huaian.gov.cn)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询价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五、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 。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含装卸、上下楼)、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七、各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向淮安市清浦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叁仟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必须携带进账单或现金解款单。采购中心拒收现金。 ) (收款人:淮安市清浦区财政局;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清浦支行;账号:****************5;)。
八、附上述货物市场价 元。(请报价人填写)
九、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3日内供货安装到位。送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十、本次询价结果将在淮安政府采购网清浦区版块公示1天,公示无疑义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到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清浦区采购中心见证后方可供货,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十一、相关税收在清浦区缴纳。
十二、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十三、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叶红梅 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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