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舍镇防汛应急物资招标公告

徐舍镇防汛应急物资招标公告

宜兴市徐舍镇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YXXS2020-103
宜兴市徐舍镇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已由宜兴市徐舍水利农机站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宜兴市徐舍水利农机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发包代理机构为: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1、竞争性发包标的及发包限价:
1.1、招标标的:防汛应急物资,数量详见清单及现场实际需求
1.2、发包限价:167400元(含税)
1.3、采购期限:中标后立即供货,3天内供货完成。
2、承包参与者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并完全认可本次竞争性发包制定的公告所有条款的均可报名参与;
2.3、承包参与者在报名时需带营业执照原件、身份证原件;
2.4、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
3、符合性审查要求:
3.1承包参与者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企业开标时须提供的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保证金相关凭据。
若承包参与单位不提供则作废标处理。
4、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上午10时00分。
5、本次发包每标段收取报名费200元(不退),监(评)标费600元(由中标单位承担,现场缴纳,不退)。
注:报名费和监标费只收取现金。
6、承包文件的递交:
6.1承包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承包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24日10时00分,地点为宜兴市徐舍镇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6.2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徐舍镇财政所账户交纳保证金3000元(在报名地点领取执收单位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后方可进行缴款)。(承包保证金为承包总价的2%,取整为叁仟元整)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承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7、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承包确认人完成供货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经审核后,第一年春节前付至审核价款的90%,剩余的10%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为一年。
8、承包确认者方式:平均价确定承包人法。
具体发包细则如下:
本次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167400元,高于此报价者为废标,最低价不得低于总造价的80%为133920元,如低于该价为无效价,也为废标,报价必须在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之间方为有效标。所有有效标之和除以有效标人数得出之平均数为标的价,接近标的价者中标(无论正负),如有接近平均价相同情况出现,则有相同者再次抽签,中签者中标,该中标者报价为中标价。
注:报价单必须标明每项物资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生产厂家。
9、其它:
9.1本次发包结束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承包确认人的承包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收款人户名:宜兴市徐舍镇财政所
收款人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徐舍支行
收款人账号:****************043392
9.2未中标者可将保证金票据交于我中心,由本中心统一代办,退款事宜我方将统一交领导签字后由财政所按原账户退还。
9.3承包人在公告期间可自行勘查现场,报名时到宜兴市徐舍镇政务服务中心查看相关文件。逾期视为默认发包价格,开标后不得提出异议。
9.4在承包有效期内承包人若对招承包过程存在争议可致宜兴市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异议寻求处理意见,与宜兴市徐舍镇镇政府无关。
9.5承包人为本次承包准备的所有前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9.6本次发包,发包人不对评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9.7本次发包只接受认可本公告内容单位报名,如有疑议最终解释权归发包方(宜兴市徐舍水利农机站)。
9.8报名企业如有违法违规现象而参与本次报名,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招 标 人(委托单位): 宜兴市徐舍镇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 214200
联 系 人: 吉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慕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宜兴市徐舍水利农机站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74*****034770.docx" target="_blank" title="【采购公告】2020-103徐舍镇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附件.docx">【采购公告】2020-103徐舍镇防汛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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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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