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路等五条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绥阳路等五条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详 细 内 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简称“IBRD”)申请到一笔相当于美元218,000,000的混合贷款用于辽宁中等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简称“LMCIP”)的建设,并计划用贷款的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下述工程项下的合格支付。世界银行颁布的现行“采购指南”(以下简称“采购指南”)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抚顺市绥阳路等五条道路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编号:FRM17)为一个工程合同。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为12个月。
投标人的最低资格标准如下:
(1)国内施工企业必须具有不低于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一级)企业资质;(2)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额最低为55,000,000元人民币(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二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市政道路要包括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市政排水等)的施工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2,000,000元人民币。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证明人和联系方式;(4)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6,900,000元人民币(企业存款证明无效,担保公司证明担保无效,上级主管企业自行担保无效)。
抚顺市盘南路道路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编号:FRM18)为一个工程合同。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交通标志、标线以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工期为12个月。
投标人的最低资格标准如下:
(1)国内施工企业必须具有不低于建设部颁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一级)企业资质;(2)过去三年每年完成施工额最低为74,000,000元人民币(要求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五年内至少完成过二项类似性质和复杂程度(市政道路要包括车行道路,人行道路,市政排水等)的施工合同,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9,500,000元人民币。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及证明人和联系方式;(4)扣除所承担的其它合同占用的资金并且不考虑本合同可能支付的预付款的情况下,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额度应不少于9,250,000元人民币(企业存款证明无效,担保公司证明担保无效,上级主管企业自行担保无效)。
2.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辽宁天行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兹代表业主单位抚顺市城市道路交通治理项目办公室邀请投标人对上述两个工程合同分别进行密封投标,为上述两个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劳务、材料、施工机械和服务。
3.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4月7日,在辽宁天行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发售(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联系电话:***-********-****、8507联系人:关欣程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份加收邮寄费人民币300元。有兴趣的投标人可在上述地点索取进一步资料。
4.所有投标书应该使用中文编制,一套正本,六套副本。FRM17合同应附有金额为伍拾伍万元人民币(5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FRM18合同应附有金额为柒拾伍万元人民币(7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采用招标单位接受的格式。投标书必须在2012年5月7日10:00(北京时间)前送到下述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二纬路政兴宾馆会议室(联系电话:***-********-****、8507联系人:关欣程言)。
5.将于2012年5月7日10:00(北京时间)在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二纬路政兴宾馆会议室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可以出席。

招标代理:中技国际招标公司辽宁天行健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三经街67号沈阳日报报业集团B座5楼
邮编:110014
电话:***-********-****、8507
传真:***-********
电子邮箱:lntxj@163.com

业主名称:抚顺市城市道路交通治理项目办公室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4号
邮编:113000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FSSCZ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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