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九线以西天然气供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京九线以西天然气供气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县京九线以西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监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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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750********G02 | ||||||||||||||||||||||||||||||||||||||||
招标内容: | |||||||||||||||||||||||||||||||||||||||||
清河县京九线以西天然气供气工程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县京九线以西天然气供气工程已由清河县行政审批局以清批核{2020}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河县新胜天然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河县新胜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茶店村东—岳庄村北向阳大街)距道路中心北侧4m等。 2.2建设规模:铺设管道11555m,具体详见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工程内容; 2.3合同估算价:26000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6-22 00:00至2020-06-2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7-15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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