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沪宁、苏嘉杭高速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沪宁、苏嘉杭高速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沪宁、苏嘉杭高速户外广告发布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沪宁、苏嘉杭高速户外广告发布项目组织政府采购。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论证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专业


1


何桂林


苏州大学出版社


编审


法律服务


2


王炳坤


苏州市物价局


经济师


广告服务


3


秦怀平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济师


广告服务


4


陈荣生


苏州高新区城管局(退休)


原副局长纪委书记


广告服务


5


姜玉珍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广告服务


2.采购内容


(1)项目情况:2020年在沪宁高速公路马群收费站设落地看板壹座、沪宁高速公路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段设高炮广告壹座、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江至吴中段白洋湖服务区附近设高炮广告壹座,用于发布吴中旅游平面广告,开展“吴中旅游”品牌形象宣传。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00元)。


(3)服务期限:壹年,并定期更换画面。


3.论证意见


为提高吴中旅游资源的知名度,加强“吴中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扩大宣传效果。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拟租用沪宁高速公路马群收费站、沪宁高速公路苏州工业园区唯亭段和苏嘉杭高速公路吴江至吴中段白洋湖服务区附近设高炮广告及落地看板,专用于发布吴中旅游平面广告,发布吴中旅游专题广告。在上述区域发布专题广告,有利于充分发挥交通枢纽集散优势,结合周边城市旅游热度,打响吴中文化、旅游品牌,促进吴中旅游的消费经济发展,从而达到预期的效果,能够提高和扩大吴中旅游的知名度,对树立和宣传吴中旅游形象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实践证明宣传效果明显。


由于上述广告牌的经营权为苏州广电城市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因此本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唯一的供应商:苏州广电城市传媒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号。


4.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自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事宜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开发区塔韵路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座


联系人:陆彤蕾、郁沁馨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单位: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熙金广场5幢903室


联系人:马燕、姜同道


联系电话:****-******** 传真:****-********


6.有关说明


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发布单位:苏州铭坤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6月19日




(全文完)




标签: 宣传 高速广告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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