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22日10: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6月23日08:30至2020年06月30日16:3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7月16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莹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6*****251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二道区金色橄榄城回迁-区商铺6-101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勋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人:马莹 电话:186*****251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MGITC-JL-2005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莹
项目联系电话:186*****25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金色橄榄城回迁-区商铺6-101
联系方式:联系人:马勋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马莹 电话:186*****251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求的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标的名称:临床医疗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3数量: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4简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5用途:临床医疗。
1.6服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项目编号:GMGITC-JL-2005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详见: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3.4特殊资质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于2020年6月23日—2020年6月30日的8: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现场报名购买:
4.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器械经销,电子产品和仪器仪表;
4.2、投标单位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2020年内注册成立的公司,即提供一份企业出具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3、投标单位须提供近6个月连续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4、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5、投标单位不能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不能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以及信用良好承诺书;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特殊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文件;
4.8、投标人资格要求里的资格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出不退。
5、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投标文件之外,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到账为准,并将汇款凭证于2020年7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7、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7月16日9:30时(北京时间)
8、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10、本项目的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予接受。
11、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2、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联系人:马莹
电话:186*****251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长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金色橄榄城回迁-区商铺6-101
联系人:马勋
联系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详见:财库[2015]150号、财库[2016]125号),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4特殊资质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6月23日 08:30至2020年06月30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富强街399号万科柏翠园西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国家法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国家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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