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机场集团车辆尾气排放改造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澄清通知

关于浙江省机场集团车辆尾气排放改造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澄清通知

项目名称:浙江省机场集团车辆尾气排放改造设备采购及维保项目

各供应商:

感谢对我司工作的大力支持,现就本项目进行澄清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

(5)具有本项目生产、供货、施工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质,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合同履行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可附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只接受原生产厂家投标(催化剂),不接受代理商。

(5)具有本项目生产、供货、施工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资质,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合同履行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可附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本项目只接受原生产厂家投标(催化剂),其母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指持股占50%(不含50%)以上)视为有效原生产厂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代理商。

二、第五章用户需求:二参数要求

★5.DPF产品材质为碳化硅,应经过具有MA或CNAS认证的,关于常规和非常规污染物的正式检测报告;

★5. DPF应经过具有MA或CNAS认证的,关于常规和非常规污染物的正式检测报告(材质不限); ★5.1本项目DPF产品材质要求为碳化硅;

三、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06月28日17:00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07月14日09:30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他条款不变。如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原内容有冲突,以澄清通知内容为准。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机场集团

2020年6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 尾气 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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