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五局G3011敦当高速DD3合同段物资(二次挂网) 中标结果
中铁五局G3011敦当高速DD3合同段物资(二次挂网) 中标结果
采购名称
中铁五局G3011敦当高速DD3合同段项目物资采购(二次挂网)组织单位
中铁五局物资管理部采购编号
ZTWJWZZB-2020-76-02公告内文 流水号:(招)********00010 中铁五局G3011敦当高速DD3合同段施工 总承包项目物资采购(二次挂网) 招 标 公 告 (物资类别:沥青、超高性能混凝土、木质素纤维、膨胀剂) 招标编号: ZTWJWZZB-2020-76-02 1.项目概况及招标条件 G3011敦当高速DD3合同段位于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项目中标合同价14.3亿元,开工日期:2018年12月,竣工日期:2020年12月。 项目资金来源:甘肃敦当高速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物资招标已具备条件,现对施工所需90#沥青(齐鲁石化)集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2019]44号); (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19]45号)。 2.招标物资及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的物资为沥青、超高性能混凝土、木质素纤维、膨胀剂。包件划分详见“附表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是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经销商、或其经销商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家授权书,若经销商为生产家所属单位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代理商须出具经销商的授权书以及生产家对该经销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等。 3.2“生产供货能力”要求 包件LQ-01,物资名称:道路石油沥青90#A(齐鲁石化)中,生产厂年产沥青10万吨以上; 包件HNT-01,物资名称:超高性能混凝土,生产厂年产超高性能混凝土10万吨以上; 包件TJJ-01,物资名称:混凝土防腐蚀添加剂,生产厂年产混凝土防腐蚀添加剂5万吨以上; 包件MZXW-01,物资名称:木质素纤维,生产厂年产木质素纤维1万吨以上; 包件PZJ-01,物资名称:膨胀剂,生产厂年产膨胀剂10万吨以上。 3.3财务能力要求 原内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修改为“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3.3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20年期间不同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两份,审计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同时必须提供审计该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效营业执照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扫描件。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沥青生产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合格的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检验和专业生产设备。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至2020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招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加盖CMA章,提供未加盖CMA检验章的检验报告无效;检验报告中沥青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5供货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其2017年至2020年期间高速公路不同项目的沥青供货业绩不少于3份(附新签或正在执行的供货合同复印件,单份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并提供其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是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限制交易供应商、且在限制交易期内的。 (8)不接受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处罚,且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提2017年至2020年内其所在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记录良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或不拖欠贷款)证明,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信贷证明。 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LQ-01包件500万元信用销售额,分期使用率为100%。 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HNT-01包件50万元信用销售额,分期使用率为100%。 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TJJ-01包件50万元信用销售额,分期使用率为100%。 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MZXW-01包件50万元信用销售额,分期使用率为100%。 投标人如中标,需承诺给予招标人PZJ-01包件20万元信用销售额,分期使用率为100%。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与证明资料的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简称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并缴费成为会员(注册事宜请联系网站客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在鲁班平台登录供方交易系统(采购信息栏)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响应栏填写投标联系人信息时须勾选下方“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响应后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17:00。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按包件发售(一包一售),每包售价见附件《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以银行电汇方式将此费用汇入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见本公告9.3,可以对多个包件费用合并汇款),要求在汇款单上写明汇款用途为标书款并备注招标编号和所投包件号,汇款账号所对应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按上述要求在鲁班平台进行响应并电汇标书款后,将下述资料发送至招标组织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指定邮箱:********32@qq.com,联系人:张应忠,联系电话:****-********):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2)银行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回单扫描件; (3)“购买标书开票信息登记表”(参见“附表3”,请务必在信息登记表的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并提供PDF格式扫描件); (4)投标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人收到邮件信息并经核实后,24小时内在鲁班平台为投标人开通招标文件下载权限,请投标人登录供方交易系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上传PDF电子版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通过鲁班平台(http://www.crecgec .com)接收PDF电子版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将编制好的全套签字盖章的书面投标资料(正本)制作成PDF版投标文件,在该平台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并报价。(鲁班平台对所有上传该平台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资料具有自动锁闭功能,任何人在开标前均无法查看和下载)(提醒投标人:宜提前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避免因网络等原因导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完成,导致投标无效。) 上传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或仅上传投标文件不报价,或仅在鲁班平台报价但不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非PDF格式投标文件)的,鲁班平台将自动判定为无效投标,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投标人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 在开标后1周内,各投标人将与PDF版投标文件一致的书面投标文件邮寄给招标人(纸质投标文件的接收时间不影响鲁班平台开标)。投标人须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本公告“招标人信息”中公布的地址和收件人。(寄出及收到时间以快递单号物流信息查询结果时间为准,邮费由寄出方支付,招标人拒绝接收到付方式邮寄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寄送纸质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开标 6.1时间: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6.3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步实施网络开标。各投标人可不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有参加现场开标的需要,请至少在开标3日前通过向招标人指定邮箱发送邮件方式书面告知招标组织人。 开标后,勾选自动解锁功能的,系统将自动解锁,未勾选自动解锁的请投标人自行解锁鲁班平台的报价,所有报价解锁完成后,招标人在鲁班平台公布开标报价记录。在公布开标报价记录前,无故不完成报价解锁操作的投标人,视为无投标报价。投标人受客观条件影响,不能及时解锁报价的,可在开标后向招标组织人联系,告知解锁密码后,委托招标组织人操作解锁。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 7.评标 本次评标采用线下集中评审方式进行,评标地点设在:湖南省长沙市洞井铺中意一路646号(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8.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G3011敦当高速公路DD3合同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自治县 联系人:赵昌盛/吴海斌电话:177*****995/177*****738邮箱:********5@qq.com/********6@qq.com。 9.2招标组织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1)招标文件购买及下载权限开通、投标保证金递交 联系人:招标中心电话:****-********邮箱:********32@qq.com (2)招标文件澄清、答疑 联系人:赵昌盛电话:177*****995邮箱:********5@qq.com 联系人:吴海斌电话:177*****738邮箱:********6@qq.com 9.3标书款及投标保证金递交 账户名称: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招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联行号:********0018 备注: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必须填写完整,开户银行中“(非转汇行)”的括弧字符必须使用全角字符。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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