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维保服务”情况公示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维保服务”情况公示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维保服务”的公示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维保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项目名称: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维保服务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中心平台及监测前端日常巡检和维护

1.中心平台:包括监管平台核心系统相关的服务器设备、存储系统、多画面显示系统等相关设备系统。

2.50个监测前端列表如下:

序号

监测前端

类别

1

昆明市网

市级综合前端

2

昆明省网

市级综合前端

3

无线监测

市级综合前端

4

玉溪市

州级综合前端

5

保山市

州级综合前端

6

大理州

州级综合前端

7

丽江市

州级综合前端

8

楚雄州

州级综合前端

9

曲靖市

州级综合前端

10

昭通市

州级综合前端

11

红河州

州级综合前端

12

个旧市

县级综合前端

13

开远市

县级综合前端

14

金平县

县级综合前端

15

绿春县

县级综合前端

16

河口县

县级综合前端

17

文山州

州级综合前端

18

麻栗坡县

县级综合前端

19

马关县

县级综合前端

20

富宁县

县级综合前端

21

元江县

中波监测前端

22

德宏州

州级综合前端

23

瑞丽市

县级综合前端

24

盈江县

县级综合前端

25

陇川县

县级综合前端

26

西双版纳州

州级综合前端

27

勐海县

县级综合前端

28

勐腊县

县级综合前端

29

橄榄坝

中波监测前端

30

永仁县

中波监测前端

31

临沧市

州级综合前端

32

沧源县

县级综合前端

33

耿马县

县级综合前端

34

镇康县

县级综合前端

35

腾冲县

县级综合前端

36

东川区

中波监测前端

37

贡山县

县级综合前端

38

福贡县

县级综合前端

39

监测中心 调频中波

县级综合前端

40

普洱市

州级综合前端

41

景东县

中波监测前端

42

江城县

县级综合前端

43

宁洱县

中波监测前端

44

孟连县

县级综合前端

45

澜沧县

县级综合前端

46

西盟县

县级综合前端

47

怒江州

州级综合前端

48

迪庆州

州级综合前端

49

德钦县

州级综合前端

50

维西县

县级综合前端

3.系统承建及维保服务提供方须对上述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中心平台及50个监测前端进行运行维护工作,包括日常系统巡检、设备故障处理、设备更新、前端系统维护和设备升级等。

(二)维护要求

1. 系统承建及维保服务提供方须对每周至少1次到安播中心机房对系统进行例行巡检服务,并提供现场故障处理服务,每周提供1次系统运行情况报告。

2.具体维护内容:

(1)为保障系统各服务器数据通信畅通,对系统网络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

(2)为保障系统检测数据的安全传输,对系统数据传输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

(3)为保障系统报警录像的图像数据传输质量,对系统图像数据传输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

(4)及时排除系统正常运行中可能存在的故障;

(5)对各系统主机和外围设备进行清洁。

(6)及时排除系统正常运行中可能存在的故障;

(7)对系统的数据进行整理、备份和磁盘维护;

(8)对系统的报警数据进行整理、导出和备份;

(9)对系统进行防病毒处理;

(10)双方共同签署维护报告,提出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和系统日常维护管理中的注意事项。

(11)对其它有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件进行更新;

(12)对全年的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13)对全年的报警数据进行分析整理;

(14)对全年的工作日志进行分析整理。

(15)协助建设方对系统的监测、报警及运行图等各功能进行设置和调整;

3.其他维护内容:

(1)定期例行检查,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故障及时维修恢复,如有必要,需要到各州市县监测前端设备安装现场;

(3)系统承建及维保服务提供方的维护人员需事先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技术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掌握系统的全面情况,具备独立对系统进行维护的能力。维护人员需听从业主的工作安排和指挥,认真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填写值班日志和巡检日志,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维保期间费用:系统承建及维保服务提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护服务产生的差旅费、食宿费、交通费、通信费等,由其自行承担,均无额外收费。合同有效期内,免费提供修复系统缺陷的软件升级,设备出现非人为故障,免费包换新机或免费更换零部件,免费提供7x24小时技术咨询。

(5) 维保应急服务响应时间:维保服务为7天24小时服务;服务热线电话支持:全天24小时提供技术支持;现场维护服务:关键问题即时响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问题即时响应,1小时内或商定时间内到场;根据采购人需求在重要保障时段、运维割接、夜间检修等的提供现场保障工作。

(三)服务期限:3年。

(四)采购预算:38万元/年,3年共114万元。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云南省广播电视监管平台及前端系统的承建方为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是对系统质保到期后的继续维保服务采购。本项目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的要求。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丰贤中路7号院4号楼2层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冯井荣

云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高工

2

张大好

云南省电子政务网管中心

高工

3

徐成云

云南省招标协会

高工

2.专家论证意见

云南广播电视监管平台维保服务采购需求从材料和介绍来看,该平台由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完成且运行了近十年,运行良好,现质保期已过,需要对续保进行采购。由于原单位是系统的开发方,资料比较齐全,对系统较为熟悉,能够节约大量资金,且提供配套性和一致性服务,此情形符合云财采〔2018〕18号文第二条第一款情形6之规定,专家组一致建议以单一来源方式从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名称):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采购人)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182号,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单位地址: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四楼,联系电话:****-********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安全播出监测中心

2020年6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监管平台 广播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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