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 招标公告

共青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 招标公告


根据采购人在共青城市政府采购办的批复,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委托,现就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招标,采用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JY-GQ2020-001-2

2.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

及要求

预算

金额(元)

共青购

2020B********8

共青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病媒生物防制项目

1

详见技术参数

350000.00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供应商;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为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现场核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告知项,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4)项目开标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4.供应商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5.有意向的供应商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每天0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7月1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7.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为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采购人:共青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151*****18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金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办公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信华城市花园一期40栋1803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181*****855

电子邮箱:********53@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病媒生物防制 卫生 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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