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某部医院武警某部办公用品(含耗材)及食堂公杂用品竞争性磋商公告

武警某部医院武警某部办公用品(含耗材)及食堂公杂用品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办公用品(含耗材)及食堂公杂用品
品目

货物/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其他办公消耗用品及类似物品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医院
行政区域惠山区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2日12:48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2日09:00至2020年06月29日16: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 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8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03日14:30至2020年07月03日15: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3日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592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某部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阳吾君********158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工、章工180*****799158*****592电子邮箱:********5@qq.com

  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武警某部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某部办公用品(含耗材)及食堂公杂用品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办公用品(含耗材)及食堂公杂用品

项目编号:WJ—2020—6649—C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59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某部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武警某部医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阳吾君********1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工、章工180*****799158*****592电子邮箱:********5@qq.com

代理机构地址: 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武警某部办公用品(含耗材)及食堂公杂用品,具体内容、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项目地点:武警某部医院;3.供 货 期:按采购人要求;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0.00万元;6.本项目分:1个标段,拟选1名中标人。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事)业法人单位;2.营业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5.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6.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供应商在职职工,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12月~2020年05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5: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9:00至2020年06月29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 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 18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电子文档介质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4:30至2020年07月03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3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新区和风路26号新发汇融广场C座18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三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时递交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经办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磋商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须按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捌仟 圆整,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到达如下指定的账户:

开 户 名: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开 户 银 行:交通银行无锡新区支行

账 号:****************21278

注:此账户为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非磋商保证金的费用请勿汇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工

项目联系电话:158*****59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要求,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如为同一投标人,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品 食堂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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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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