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大学实验室综合业务与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伊犁师范大学实验室综合业务与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2020XJZY-YL-30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预算金(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伊犁师范大学实验室综合业务与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项目

65

为实现对实验中心、建制实验室、实验分室信息的分级管理,各级实验室信息,完善实验室管理(含大仪的管理和共享)及项目立项建库等工作。本次项目建设实验室综合管理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实验室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系统、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系统、智能电源控制终端。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9)本项目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进行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0-6-19至2020-6-28(节假日除外)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商务楼710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4、磋商文件售价(元):200

5、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2017年-2019年任意一年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查验、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同时提供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3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7-3 16: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白桦国际商务楼7楼723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7-316:30:00

九、 磋商地址:伊宁市合作区辽宁路白桦国际商务楼7楼723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伊犁师范大学实验室综合业务与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项目

12000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区支行

****************01898

电汇、网银

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2.2政策依据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泽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季双双

联系电话:152*****368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上海路与辽宁路交汇处白桦国际商务楼710室

2、采购人名称:伊犁师范大学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2*****5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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