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项目公开招标交易公告

阜城县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项目公开招标交易公告

阜城县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阜城县人民法院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HBRH-2020-042

采购人名称:阜城县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阜城县腾飞东路3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罗志杰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润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西路6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玲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庭审语音识别转录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金额:701149.13元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办公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6、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9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供应商不做要求);

7、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被授权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投标保证金凭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资质材料不需投标人提供纸质原件,但必须提交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到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对提供的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真实性负责。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2:0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登录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7.193.66:18091/)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7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城县分中心二楼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刘玲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阜城县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

备注:

(1)投标单位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核验通过后,投标人登录阜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网址http://121.17.193.66:18091/),输入“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统一账号及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7.193.66:18091/)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86,186*****79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7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http://121.17.193.66:18091/)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必到现场参加开标)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易 识别 庭审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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