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南阳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大丰市南阳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大丰市南阳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

2.2 工程地点:大丰市南阳镇

2.3 工期:12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本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5月2日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及项目所在镇自筹。本项目水泥路工程资金为财政拨款及项目所在镇自筹,其余所有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其中3M宽水泥路财政资金补助标准为22万元/公里,项目所在镇自筹资金由大丰市南阳镇人民政府出资,水泥路自筹资金在5年内支付到位。

2.7 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工程名称
发包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估算额)

1
大丰市南阳镇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
苏Ⅱ排涝站、节制闸、节制涵洞、φ100过路涵、φ60过路涵、
289.74

2
灌溉站、机耕桥、φ100过路涵、φ60过路涵、田间喷灌、砂石路
286.42

3
水泥路
443.42


3、根据《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16条 “投标人在一个县同一次招标中的工程可投两个标段,只能中一个标段”之规定,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1个或2个标段的投标(即同一投标申请人最多可以参加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4、投标人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2标段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3标段申请人须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且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1、2标段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3标段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原件及复印件;(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的当地劳动部门核发的本单位职工劳动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投标企业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请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本工程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评标法。

8、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市农业资源开发局、大丰市财政局、大丰市南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单建华、贾莉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大丰港管委会大楼西南侧水厂办公楼二楼

(2)招标代理单位:盐城建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张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丰市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楼四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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