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2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0年06月22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0吨汽车用密封胶条项目

盐都区盐龙街道纬四路99号

盐城市宝光车用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盐城市宝光车用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都区盐龙街道纬四路南、规划支路东,拟利用现有厂房投资90万元购置开炼机、捏炼机、挤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10吨汽车用密封胶条规模。该项目代码:2019-320903-36-03-517560。

1、2019年7月19日-2019年8月1日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

2、2019年12月27日-2020年1月10日在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张贴公告,并于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8日在环球时报进行二次公示;

3、报告书在江苏科易达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项目建成后全厂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厂区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接入盐城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在具备接管条件前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

二、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06月22日一2020年06月29日。

联系电话:****-********;Email:********0@qq.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批 环评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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