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护理学专业教师及校医公告
慈溪市教育局公开选调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护理学专业教师及校医公告
慈溪职业高级中学为从事职业教育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护理学专业教师1名、校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市范围内医疗机构在编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护理学专业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师工作;
2.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护理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对流动有其他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护理岗位在岗人员,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8.符合《关于印发<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4号)规定的流动条件。
(二)校医
1.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学校医护工作;
2.具有校医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符合校医所必备的身体条件;
4.临床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5.在医疗机构从事医师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对流动有其他年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医师岗位在岗人员,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8.符合《关于印发<慈溪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慈委组〔2015〕24号)规定的流动条件。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3日至7月1日下午4:00。报名者填写《公开选调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护理学专业教师及校医报名表》(附件)于7月1日下午4:00前发送到邮箱(cxzgxwb@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网上报名人员须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公开选调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护理学专业教师及校医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2张,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报名。报考者应事先征得聘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表上盖章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7月2日(上午8:00-下午4:00)。
现场确认地点: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报告厅(慈溪市白沙路街道文二路289号)
3.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3倍的,将取消选调计划。未进行现场确认或现场确认未通过的,报名无效。
(二)考试
1.初试
通过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参加初试,初试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有关教育教学理论、本学科专业知识等。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本次选调实际参加初试的报考者初试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按平均分确定为合格分),初试不合格者淘汰。初试成绩不带入复试。
初试时间和地点现场确认时通知。
2.复试
在初试合格人员中按1:6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复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分为教学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报考校医的只参加专业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地点初试结束后通知。
⑴教学能力测试方法为试讲。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念、教材教法、学生管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⑵专业能力测试分二类,护理学专业教师测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校医采取问答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应急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养;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报考校医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报考护理学专业教师的,在复试均合格的人员中,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60%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相等的,以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以报考人员最高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排位。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选调资格条件等。考察方式为查阅档案、了解选调对象工作期间表现。考察开始前放弃聘用或考察不合格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确定为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8.根据有关规定有不宜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
(五)公示、调动
拟聘用人选在慈溪市教育局网站公示三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流动(调动)问题的,征得原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市人力社保局办理流动(调动)手续。
(六)人员流动(调动)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岗位聘任按我市现行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经核实报名时个人身份为非在编事业人员,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4.对有与领导干部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应当按《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5.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结束前,本次招聘考试所有工作环节都需按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请考生关注慈溪疫情防控政策以及慈溪教育局、“慈溪教育发布”发布的有关信息。
6.我市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市教育部门无关。
7.本次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学校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市教育局咨询电话:********。
附件:《*******ff79a178d8600d.docx">公开选调慈溪职业高级中学护理学专业教师及校医报名表.docx》
慈溪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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