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0年06月22日17:05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2日08:30至2020年06月30日16: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中的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确认,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09日13:00至2020年07月09日13: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9日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士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士杰、****-*******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宇、***-********
附件:
附件1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服务项目 6.22.pdf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网网站建设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NJC********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士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新华路一段8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士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宇、***-********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内网网站:★支持windows 操作系统系列,适用于基于x86和x64的计算机系统★网站需自主开发,不能使用开源内容发布系统★网站系统应在长时间运行下保持顺畅访问,正常情况下,页面响应时间<2秒,复杂操作响应<5秒。★支持虚拟服务器部署。★网站内容管理系统提供对网站所有信息进行添加,修改,删除,查询,审核等信息管理功能。★网站需按照院内部门进行发布权限划分,可以实现1个栏目对应多个管理部门,且各部门只能管理自己发布的内容★网站任意信息均可设置访问权限,可按照不限制,全省法院,本地区,本院进行限制。★网站需内置访问记录查看功能,并提供网站的访问记录统计分析功能★网站需支持移动设备适配功能,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访问时,页面会自动调整为相关模式。★网站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模块:本院新闻、图片新闻、公务简报、机关党建、审判管理、培训在线、法院概况、廉政之声、法院文化、友情链接、视频在线,具体模块名称可以随意修改。★网站提供1年期免费技术维护服务,针对院内提出的需求进行修改。★网站在使用过程中需配合院内要求开发与其他系统进行数据交互接口★网站部署后需2周试用期,确定所需功能均满足后方可正式使用★网站需要关键字屏蔽功能,可以自定义整站屏蔽关键字★网站需有良好的兼容性,适应IE8以上浏览器以及Firefox,Chrome主流浏览器。★网站具有全文检索功能,支持毫秒级检索效率。★网站具有专题管理功能,支持专题权限分配,且开发者在提供技术支持周期内,协助院内进行专题制作工作。★网站具有投票功能,支持用户自定义投票内容和形式.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无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3: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6月22日 08:30至2020年06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将领取文件其他说明中的材料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确认,邮箱:liaoningjinchang@yeah.net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线下载

磋商文件售价: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3:00至2020年07月09日 13: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楼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士杰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标签: 网站建设 人民法院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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