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大观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飞马村飞马铺至新华村马道子)建设招标公告
南溪区大观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飞马村飞马铺至新华村马道子)建设招标公告
南溪区大观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飞马村飞马铺至新华村马道子)建设项目已符合招标条件,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欢迎注册地在宜宾市南溪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前来报名、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南溪区大观镇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飞马村飞马铺至新华村马道子)建设项目
三、工期要求:60天,延误工期按照1000元/天计算违约金。
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工程量:砍伐树木9棵;挖除18cmc30混泥土面板298㎡;挖土方812m3;利用土方458m3;浆砌片石边沟106.4m3;M7.5浆砌片石路肩335.1m3;5cm碎石调平层1178㎡;20cm片石补强层1178㎡;18cmc30混泥土面层1476㎡;裂缝修补沥青灌缝251m;0.5米直径钢筋混泥土园涵管21m;波型钢板护栏Gr-C-4E1 4880m;Gr-C-4E2 156m;Gr-C-4C 116m;端头64个;单柱式交通牌34块;振动标线291.6㎡,图纸请到大观镇二楼交管办查询。
六、报名须知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登记机关在宜宾市南溪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资质证书(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6、投标保证金15万元,报名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大观镇人民政府专户(户名: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开户行:宜宾南溪农商银行,账号****************2),报名时凭银行回执单作为缴款依据,否则不接受报名。
7、该工程实行总价包干(含税),报名时提供正式标书一份,自行密封(标书内应包含:营业执照(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一份)。
8、资料费400元(不退还)。
七、工程最高限价:123万元。
八、报名时间:2020年6月22日—6月24日16:00截止。
九、报名联系人:唐玉雄电话:151*****923。
十、请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唐玉雄电话:151*****923。
十一、开标时间:2020年6月24日16:40;开标地点:南溪区大观镇政府三楼会议室。
十二、其他说明事项:
1、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工程款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无息);
2、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故放弃中标的,将没收竞标保证金。招标方则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其报价为中标价。如果没收的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3、中选的单位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化为履约保证金,不足的三个工作日补齐,未中选的单位5个工作日内退还;
4、开标人将身份证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十三、未尽事宜由大观镇人民政府解释为准。
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