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接待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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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昌吉州、市接待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已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昌州发改字[2011]29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的建筑智能化系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人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3、工程名称:昌吉州、市接待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
4、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27782.82㎡,框架结构,一、二、三、四层。
5、建设地点:昌吉市80号小区
6、招标范围:施工:整个施工项目的全部智能化系统工程。
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8、计划投资:950万元
9、施工日期:2012年4月25日开工,2012年12月20日竣工,共计239天(有效工期)。
10、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智能建筑工程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各项合格等级。
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2、评标办法:采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建建(2005)34号文工程量清单计价评标办法(设投标控制价)。
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及要求:
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
2.施工投标申请人在报名日期截止后五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需打印报名表(加盖公章)并携带:法人委托书、单位简介、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疆外企业还应携带进疆备案册、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证明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机电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情况及有关证件,以上资料报复印件一套(并携带原件确认)。
3.投标申请人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施工质量事故;没有因违法被有关部门给与任何形式的处罚。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条件内容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进行:
1.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内的实行资格后审;2.当投标申请人在七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对预审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人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2年4月13日10:00至2012年4月17日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新疆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昌吉市北京北路3号)
联系人:熊立新 联系电话:0994--*******
招标人:昌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袁利飞 联系电话:133*****001
监督电话:0994—*******(昌吉州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0994—*******(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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