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凡乡太和村7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新凡乡太和村7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20-06-22 20:32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拟进行采购新凡乡太和村7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2015﹞32号文件规定,经组织专家组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沐川县富新镇人民政府(原新凡乡人民政府)。
二、采购预算:共493,246元。
三、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专家论证意见:详细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0年6月28日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沐川县富新镇人民政府(原新凡乡人民政府)。
论证内容详见附件。
采购人:沐川县富新镇人民政府(原新凡乡人民政府)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富新镇新凡街道114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55*****137
附件: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
沐川县富新镇人民政府(原新凡乡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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