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拖挂式移动警务室和网格化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拖挂式移动警务室和网格化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区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拖挂式移动警务室和网格化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拖挂式移动警务室和网格化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LGXQZFCG通2020-42号
三、采购人名称: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区分局
地址:榆林市沙河路2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住建局对面(中财)二楼
联系人:冯莹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榆林市公安局榆横工业园区分局拖挂式移动警务室和网格化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拖挂式移动警务室和网格化电动巡逻车采购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549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至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自行声明;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养老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代理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或投标保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同一投标申请人只能获取同一招标人同期招标公告一个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3 09:00:00至2020-06-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航宇路住建局正对面(中财)二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请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原色印章的复印件;③经办人的本单位(截止至开标时间前十二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谢绝邮寄。2、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榆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疫情期间逐步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秩序的通知》(榆政发改函【2020】28号)文件及榆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20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1 08:30:00
2、投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十楼开标室2
3、开标时间:2020-07-01 08:30:00
4、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林市民大厦)十楼开标室2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长安银行榆林明珠大道支行
十一、本竞争性谈判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陕西中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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