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手术室层流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手术室层流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手术室层流净化工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审批【2017】34号文批准建设。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手术室层流净化工程
2.2工程概况:该工程位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范围包括6楼手术室装修,层高4.5m,装饰面积约643平方米;7楼手术室装修,层高4.5m,装饰面积约1150平方米。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原建筑内砌体墙,手术室、缓冲间、洁净走廊、污物走廊等空间墙面、吊顶、地面、门窗装饰装修,洗手池、药品柜、器械柜等设备安装,以及相配套的给排水、强弱电、医用气体、暖通工程施工。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规模:********.87元。
2.4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专项补助和单位自筹。
2.5工程建设地点: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2号。
2.6工期:18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GB50300-2013)的合格等级。
2.8安全生产: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医用气体相关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2级及以上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上传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其注册证书所载专业应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所载工作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承担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和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7)须提供拟派承担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一期(2020年1至2020年6月任意一个月)人社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若是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无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没有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证明则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省一体化平台上的《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省内企业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9)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本项目不接受被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及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注册建造师的投标。
(1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2)投标人2018年纳税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等级;
(13)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人近一年内(招标文件开始发布之日起前推1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身份;
(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其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指长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到账时间),通过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9时30分,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本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会
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长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清江古城26号4楼开标一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受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公司为其缴纳近一期社保证明复印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按照各级关于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本次招标特要求:拟派参加本项目开标会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址为宜昌市辖区范围外或者宜昌市辖区范围内投标截止之日前14天内返宜人员,需携带本人投标截止之日前7天内新冠病毒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或者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及IgM抗体阴性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属于上述两类人群,则由投标人出具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6月22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72号
联 系 人:薛平
联系电话:139*****45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谨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西湖路25号
联 系 人:谢小倩
联系电话:156*****695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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