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的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人民政府的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隆子县人民政府的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ZDZB-LZGA-120413
隆子县人民政府的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已由藏发改投资[2011]158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
2、建设规模:3843.67平方米。
3、招标范围: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2167.67平方米、备勤用房1676.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投资+援藏资金,已落实
5、建设地点:山南地区隆子县
6、工期:150 日历天
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二、参加投标条件:
1、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记录,无拖欠农牧民工资等现象,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进行投标。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申请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投标申请人于 2012 年4月13日至2012年4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10时 00 分至12 时 30 分,每日 15时 30 分至18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拉萨市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拉萨市江苏东路23号,拉萨市卫生局旁边)或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人须是本公司员工)。
(3)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当事人到场)。
(4)投标人须按藏建市管[2010]131号文件要求进行备案,并提供相关资料。
(5)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证书原件(含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09、2010、2011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且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公告发布之日后有效)。
(7)投标企业均需在山南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时同时提交。
四、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隆子县公安局业务用房改扩建工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五、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送至 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会议室处,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六、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 标 人:隆子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江苏东路23号
联系电话: 132*****702 ********779
联 系 人: 童春莉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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