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受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盐招服(2007)A36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电视监视系统及指挥中心设备采购、综合布线、装饰装修等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生产或经营相关系统或者设备,有良好信誉、案例经验和经济实力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对提供设备及系统提供全面长期优质的售后服务。(4)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贰级及以上

(5)其他资格要求: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内50万以上的智能交通指挥系统项目业绩二个及以上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07年9月5日至2007年9月1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地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7年9月26日 14:30

六、投标地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楼受理窗口(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七、开标时间:2007年9月26日 14:30

八、开标地点: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

收款单位(户名):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海盐中行开发区分理处

银行账号:****************01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及相关成功案例合同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购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以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于申购招标文件时交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点:海盐县枣园东路100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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