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三分所道路及场地修缮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证书;4)竞争性磋商响应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分所道路及场地修缮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611-150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PCMET-20609C0457) 3、预算编号:00-20-1844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车管所三分所新车上牌业务量逐年上升,原有的停车泊位、路线规划和交通组织已捉襟见肘,排队等候时间过长,高峰时排队车辆一直排到秀康路,堵塞了进所主干道,严重影响到在用车进所业务办理和所内工作用车的进入,难以充分保证办事群众来即能停、停即能办、办即能走的优质服务,将现有场地通过调整交通组织引导规划,设置一目了然的引导牌,使业务流程简化、服务引导清晰、长时间排队等候情况改善,并对所内主要干道和主要停车场进行修复和翻新,改变原所内面貌,提高对外形象。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90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900000.00元(国库资金:19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项目包括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残疾人和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控制采购进口产品、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10、最高限价:1900000.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 12、项目联系人:鲍伟平 13、电话:02150934524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6-2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01 15: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扫描件盖章) ;3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盖章);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5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及以上(原件,扫描上传);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日前最近一个月内查询)(截图扫描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6-23至2020-07-01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请各竞争性磋商单位在线上报名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7月1日下午15:00前带好网上上传的相关书面文件(原件现场审阅)至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进行现场验证。(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购买(售价:500元/份)。逾期不再接受网上及现场报名,未经现场报名验证的竞争性磋商单位视为报名无效。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7-07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7-07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笔记本电脑、纸质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公安局(4)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浦成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良友大厦8楼 | 邮编: | 200000 | 邮编: | 200120 | 联系人: | 赵健民 | 联系人: | 鲍伟平 | 电话: | 021-28953136 | 电话: | 02150934524 | 传真: | 021-28953136 | 传真: | 021-5093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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