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2020年海口市整合推广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论证

三、预算金额:60.00万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拟在新华网网络媒体专题宣传海口市城市定位传播推广,需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申请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理由如下: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是由新华通讯社主办、控股、管理的中央重点新闻网站主力军,是党和国家重要的网上舆论阵地,也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网络媒体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文网站。

作为新华社全媒体新闻信息产品的主要传播平台,拥有31个地方频道以及英、法、西、俄、阿、日、韩、德、葡、藏、维、蒙等多种语言频道,日均多语种、多终端发稿达1.5万条,重大新闻首发率和转载率遥遥领先国内其他网络媒体。新华网是全球网民了解中国的最重要窗口,致力于为全球网民提供最权威最及时的新闻信息服务,用户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桌面端日均页面浏览量超过1.2亿,移动端日均覆盖人群超过3亿。

目前,新华网所经营的网站业务、社交网络业务、互联网广告业务、移动互联网业务、大数据舆情服务业务、新媒体技术与研发服务、在线教育和科普中国业务、物联网业务等业务,仅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并无其他代理销售渠道,具有唯一性。

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项:“在全国、全省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特殊地段(机场、车站)广告”之规定,符合规定第三条所规定之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等,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适合使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六、论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

论证意见:采购单位需在全国性主流媒体发布广告信息,新华社是全球网民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作为全媒体新闻信息产品的主要传播平台,其所经营的业务仅通过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销售,具有唯一性,根据琼财采[2018]9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名单:王德群、黄文宁、林颖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海口市财政局采购管理科提出意见。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地址: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28号宝发国际大厦901房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海南政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6月23日



标签: 论证 整合推广 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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