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竞价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竞价公告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定于2020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进行竞投,欢迎有意参加竞投的竞投者报名。

一、竞投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Y********

(二)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土地合作开发经营资格

(三)土地面积:该地块共有四块,第一块土名“开庄坑”地块,面积299856.89㎡,包含集体建设商服用地、文体娱乐用地79969.89㎡(土地使用权证号:粤(2018)佛高不动产权第*******号)。第二块土名“牛绳坑”地块,面积是3965㎡。第三块土名“赤地嘴”地块,面积24497㎡。第四块土名“棉花山”、“托盘顶”地块,面积27906㎡。以上四宗地块合计356224.89㎡,详见地块宗地图。所有土地均应按照土地用途依法使用,严禁违反土地用途开发、使用土地。

(四)标的物所在位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所属的广明高速以西、以北地块(具体位置以双方确认的地块测绘图为准)。

(五)建设期:本项目的建设周期为5年,以取得政府相关部门颁发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明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合作期限:土地合作期限为40年。

(七)项目土地的交付:合同签订之日,招标人将合作地块按现状交付给中标人,双方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签订本合同即视为交付完成。

(八)交易底价:招标人委托管理的356224.89㎡土地固定合作收益按年计算:第一年固定合作收益人民币75万元;第二年固定合作收益人民币75万元;第三年固定合作收益不少于人民币135万元(即投标中标金额)。

(九)递增情况:以三年为一期,下一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6%。

(十)交易保证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十一)履约保证金(合同押金):人民币陆佰万元整(¥6,000,000.00元)。

(十二)合同违约金:详见竞价文件《土地合作开发合同》。

(十三)竞价方式:明标。

(十四)其它情况说明:

中标人中标后需承担开庄坑停车场的搬迁费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若政府需要在“开庄坑”进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勾”项目,招标人、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并办理相关手续,“增减挂勾”所产生的费用、收益与招标人、中标人无关。招标人、中标人均需无条件配合政府在地块内按需开展该项目工作。

二、竞投标的物合作开发方案

(一)土地开发方案

合作开发期内地块发展需符合土地规划的用途,建设用地中50亩适建区中标方在合同签订并落实土地建设指标后五年内建设完成实体建筑物(50亩适建区,建设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获得相应规划条件后一年内动工五年内建成)。另70亩限建区在土地建设指标落实后一年内动工五年内建设完成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不少于38000平方米。上述建筑面积具体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为准。中标人需在政府部门批准调整规划并落实建设指标后一年内动工建设(若需调整规划,由中标人主导,招标人只负责提供相应配合,相关费用、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调整规划成功与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因政府原因或非因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原因导致审批延迟或工程建设逾期的,则中标人完成项目的时间相对应延迟,且不追究中标人责任。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二)开庄村民宿开发方案

1、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对开庄村内空置房改造成民宿,中标人需在村中民宿项目三年内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捌佰万元正(用于房屋内部装修改造,改造标准每平方米不少于人民币5000.00元)。中标人负责把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有土地证的空置房屋改造成民宿对外经营(第一期完成整体民宿改造项目的1/3;第二期完成至整体民宿改造项目的2/3;第三期完成剩余的1/3)。房屋权利人与中标人签订民宿合作开发协议(其中建筑面积部份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8.00元,村民宅基地空地按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4.00元租金计算),双方约定第一期开发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起算不超过一年,且中标人与房屋权利人签订民宿合作开发协议六个月内须改造完成民宿样版房不少于20间。招标方负责协助中标人与村民沟通签订民宿合作协议的相关事宜,但不对其双方签订协议的结果负责。中标人需提炼出村里有价值的建筑文物,建设村文化史馆。中标人必须把招标人祠堂升级改造为村文化史馆,村文化史馆由中标人提供升级改造方案,整体改造费用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升级改造方案经招标人同意后,由中标人在12个月内完成改造。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民宿开发方案如下:第一期不少于20间,要从西边水塔入口路的左右两边开始改造,尽量连片开发经营,第二期从新仙桥闸口入村道路左右两边开始改造不少于30间,第三期是把村中间的房屋改造成民宿,以上三期开发位置方案详见《民宿开发方位图》。

中标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1年内且与房屋权利人签订民宿合作开发协议后6个月内完成第一期民宿样版房开发不少于20间,否则,招标方有权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后果由中标方负责。

民宿开发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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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土名“开庄坑”450亩土地开发方案要求

1、中标方需在合作开发的土地上建设公园、市政配套(包含水电设施)及道路铺设。

2、中标方在合作开发的土地上必须实施文旅、教育、体育、康养等项目,不得进行房地产销售。

(四)其他要求

1、为加强招标人村庄精神文明建设,中标人每年支持招标人开展敬老、传统文化、节日庆典等价值不低于10万元的文化建设活动。

2、中标人在同等条件下需优先安排招标人村民就业,就业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保安、保洁、园丁、水电工等。

3、中标人如在合作开发的土地上建设需收门票的景区,招标人村民(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证明)可免费进入景区,但必须遵守景区管理规定。

4、为配合中标方项目开发,招标人须向中标方提供不低于3亩的土地给中标方作办公场地使用。

5、本项目有关税费须在高明区荷城街道缴纳。非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工商登记注册的竞投人,须在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运营本项目并依法纳税。

(五)合作期限、土地的交付期限

1、土地合作期限为40年。

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招标人将合作地块按现状交付给中标方,双方不另行签署交付使用文件,签订本合同即视为合作地块交付完成。

(六)合作方式

招标人提供土地,中标方出资建设;招标人不参与经营,中标方负责全部经营;招标人收取合作固定收益,不承担任何合作经营风险,中标方承担合作经营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税费、安全生产责任等。合作期间,中标方自行筹措并安排使用投资及建设运营资金,全面负责项目的经营和管理,招标人不得干预。中标方签订合同日开始五年内,总投资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民宿开发项目在三年内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0万元。

(七)合作分配方案

中标方向招标人支付的固定合作收益按年计算:第一年固定合作收益为人民币75万元;第二年固定合作收益为人民币75万元;第三年固定合作收益不少于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即投标中标金额);第四年、第五年、第六年固定合作收益金额在第三年固定合作收益金额(即投标中标金额)基础上递增6%;之后,招标人应收的固定合作收益,均按上期基础上递增6%计算(即以三年为一期,下一期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6%),以此类推。按照以下标准缴纳:

合作期间

年合作收益

(单位:元)

合计

(单位:元)

2020年月日至2022年月日

750000.00

*******.00

2022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

中标金额


2023年月日至2026年月日

中标金额×106%


2026年月日至2029年月日

中标金额×106% ×106%


2029年月日至2032年月日

以下如此类推


2032年月日至2035年月日



2035年月日至2038年月日



2038年月日至2041年月日



2041年月日至2044年月日



2044年月日至2047年月日



2047年月日至2050年月日



2050年月日至2053年月日



2053年月日至2056年月日



2056年月日至2059年月日



2059年月日至2060年月日



40年总合作收益合计


(注:上述合作收益包含测绘范围内地块的面积,若中标人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合作收益不退不减)

合作收益的支付方式:按年支付,第一年招标人的固定合作收益由中标方于签订本合同当天支付,之后招标人每年的固定合作收益,中标方应于上一年合作期届满前20天向招标人支付完毕(即先付款后使用)。

中标方应将合作收益汇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账号:

户名: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

账号:****************3

开户行:高明农商行南洲支行

上述合作收益,是扣除各种税和费后招标人的纯收入,若因合作收益产生各种税和费,全部由中标方承担,或招标人承担后由中标方全额补偿支付给招标人。

(八)中标方签订合同前对合作土地已作实地考察,已清楚土地现状,愿意按现状与招标人合作开发。合作开发的土地如因政府政策变动等其他因素影响造成合作可用土地面积实际减少,不影响招标人应收的固定合作收益,中标方不得以此要求减少支付给招标人的固定合作收益。

三、合格竞投人准入条件

竞投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确定竞得人的原则

明标方式确定竞得人的原则,明标指合资格的竞投人可多轮提出不低于交易底价的报价,一般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竞投人为竞得人。

步骤:

如有二位或以上合资格竞投人参与竞投,本司向竞投人或竞投人授权代表发放竞价号牌。竞投开始时,竞投主持人先宣读交易底价和增价幅度,从交易底价开始报价,竞投人若应价,必须举号牌,亦可举牌口头报出高于主持人的报价。若竞投人应价比主持人报价更高时,主持人报价自然失效,竞投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主持人在应价基础上再报价,经三声报价仍无人应价时,便可确定以最高应价成交,而该应价的竞投人即为竞得人,竞得人须与招标人当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一)如仅有一位竞投人成功报名且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该竞投人为竞得人。若该竞投人未能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必须在交易结果公告期内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签订,否则视为该竞得人反悔。

(二)若全体合资格竞投人均不到场,或到场后因竞投人不报价、全部报价均无效等原因造成不能确定竞得人的,则采用摇珠或抽签方式在全体合资格竞投人中确定竞得人,本次交易以底价成交。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一)时间: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址: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路783号高明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C门一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竞投。同一标的物一人只能报一次名。

3、竞投意向人递交报名资料后,资料不予退回。

(四)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原件核对无误后退回):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竞价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报名前竞投意向人可自行到实地勘察竞投标的物,了解实际情况。

八、交易保证金

(一)各竞投人应按竞价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存入竞价文件指定账号(账号详见竞价文件),提交方式:转账。

(二)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名称转帐。为了方便退还交易保证金,不接受任何方式的现金存、汇款,不接受网上银行转账,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

(三)请各合资格的竞投人必须在2020年4月7日17时前(北京时间)以竞投人的名称将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号并到账(账号详见竞价文件,到账时间以银行查询为准)。交易保证金款项逾期未到账的,视为未取得竞投资格,将不接受其竞价。竞投人必须把保存完好的交易保证金银行回单(银行凭证)原件及《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格式详见竞价文件附件)于2020年4月7日17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作交款及退款凭证,逾期未递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竞价。

(四)交易保证金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成交的竞投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2、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及竞得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3、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九、竞投环节

(一)接收证明文件及签到时间:合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年 4月 10日 9:00至 9:30(北京时间),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到场,必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证明文件到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竞价会议,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材料,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恕不接受。

(二)竞价会议开始时间及地址:2020年 4月 10日9:30北京时间),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三)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最多只能派2人参加,自然人只限本人参加。

(四)若竞投人及其陪同人员携带有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请于竞价开始前关闭该设备并放置于指定位置。

(五)如竞投人在竞价环节开始后离开竞价现场,将视为放弃本次竞价。

十、处罚机制

(一)经相关部门认定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竞投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如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

1、凡未按规定提交有效凭证(证明文件、二代身份证原件、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2、严重扰乱竞价会议现场秩序;

3、竞价环节过程中使用通信工具或可移动上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手机、手提电脑、ipad等)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交易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和招标人有权追讨竞得人造成第二次竞价的租金差额:

1、竞投人相互串通竞投的;

2、竞投人采用不正当手段竞得标的物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情况的;

4、竞投人未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准时参加竞投报到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5、竞投人在竞价会议开始后结束前未经本司许可,擅自离开竞投现场并造成本次交易失败的;

6、竞得人竞得标的物后反悔的(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该项目的成交权、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拒绝签订合同、无缴交履约保证金);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关小姐

联系电话:****-********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南洲村民委员会开庄第一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冼先生

联系电话:137*****933


附件:*******.doc" alt="开庄村竞价招标文件********定稿.doc">开庄村竞价招标文件********定稿.doc

佛山择优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0日


标签: 经营 开发 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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