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二次 招标公告

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二次 招标公告


伊犁州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XJDB-2020GK-00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
1-标段十八-1-200000-批-1、压力治疗仪(进口)1台2、肢体气压仪(原装进口)1台
2-标段十七-1-294600-批-1、新生儿辐射式保暖台1台(国产)2、多普勒胎心听诊仪2个(国产)3、氦氖激光治疗仪2台(国产)4、ATP酶快速检测仪1套(国产)
3-标段十五-1-800000-批-1、全自动化学发光仪(原装进口)1台
4-标段十二-1-118000-批-1、静脉显影仪2台(国产)2、排痰仪1台(国产)3、宫内节育器取环钳2把(国产)4、座式血压计1台(国产)5、移动式输液架5个(国产)
5-标段九-1-100000-批-1、乳腺导管内窥镜(原装进口)1台
6-标段五-1-*******-批-1、多功能监护仪(进口)2台2、射频机(原装进口)1台3、臭氧治疗仪(原装进口)1台4、TDP灯2台(国产)
7-标段三-1-650000-批-1、便携式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1台(国产)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4)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5)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被授权人和项目组成员(3人以上)缴纳的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原件。
(6)税务机关出具的2019年下半年报价人依法纳税凭证原件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投标人为外地企业须提供与本地(伊犁州)售后服务机构协议书原件及本地企业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售后服务人员清单;投标人为本地(伊犁州)企业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
(10)进口产品国外生产企业给中国区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中国区总代理的公章)、进口产品中国区代理给投标人授权证明原件、投标人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进口产品提供】
(11)投标人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国产设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原件【投国产产品提供】。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服务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6-23至2020-06-30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合大厦B座1633室(或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1@qq.com">********1@qq.com。)
3.标书售价(元):200元/标段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网上报名供应商以上均为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qq.com">********1@qq.com)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7-16 11:00:00
七、投标地址: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1楼开标1室
八、开标时间:2020-07-16 11:00:00
九、开标地址:新疆伊宁市海棠路3号州财政局办公楼1楼开标1室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标段三-13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伊宁新华西路支行(营业部)-****************0491-网银转账或银行转账-按标项缴纳
2-标段五-22000----
3-标段九-2000----
4-标段十二-2300----
5-标段十五-16000----
6-标段十七-5800----
7-标段十八-4000----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鼎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永华
联系电话:133*****638****-*******
地址:伊宁市新华西路705号融和大厦综合楼B座1633室
2、采购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霍玉华
联系电话:****-*******
地址:伊宁市开发区四川路295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伊犁州财政局国库处
联系人:陈浩
监督投诉电话:****-*******

标签: 医疗设备 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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