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号透平油招标公告

46号透平油招标公告

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工程为国家重点工程,装机容量100万KW,位于江苏省宜兴市区西南郊约10km的铜官山区,距上海、无锡、常州分别为200km、75km和71km,该电站由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管理。本采购项目的询价人和买受人为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1、询价范围:46号道达尔透平油31桶(200L/桶)。
2、资格条件与要求
2.1 报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内容。
2.2 具有道达尔授权经销资格。
2.3 报价人所提供的产品应是成熟产品。
2.4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投入本合同的实施。
2.5有较好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报价人应提供令买受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其具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询价文件的领取
3.1有意参加报价的单位请于2012年4月13日~18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派员携带本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中控楼310办公室申请领取询价文件(免费)。
3.2联系方式:顾建平(****-********)、吕静纬(****-********),传真:****-********;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沁湖路3号江苏宜兴抽水蓄能电站中控楼310室;邮编:214205。
4、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4.1 报价人必须认真研读本询价文件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四、报价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未按要求编制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
4.2 报价人应认真检查询价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期3天前向询价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4.3报价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3全套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人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4月25日11:00;地点:江苏省宜兴市沁湖路3号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310办公室。报价文件如以邮寄方式递交,以邮戳时间为准。递交地址和询价联系人同上。
5.2报价文件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应密封完整,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6、报价文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则为不合格报价文件(即废标)
6.1不符合须知中的资格要求;
6.2 报价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盖章或未密封不符合要求;
6.3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
6.4 报价文件的供货范围、工作内容或关键技术指标与询价文件有实质性的偏差;
6.5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
6.6 纠正报价文件偏差将会对报价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7 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格式要求、方式进行报价,存在实质性偏差的。
6.8 总报价不是固定价格,报价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在同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的,询价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评审
7.1 询价人将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7.2 技术评审内容。着重对供货的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供货进度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比较。
7.3 商务评审内容。着重从成本、财务和经济分析等方面评定报价的合理性;从报价文件对询价文件条款响应性,营业执照、原厂授权资格、荣誉、信誉、经营财务情况上对报价人资格资信进行评审,最后提出各种商务因素的评价意见。
7.4 评审原则。在报价文件中商务部分和技术方案均满足询价文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推荐最低报价为中标价。

二、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格式: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提供的合同范本格式。
2、合同范围
46号道达尔透平油的采购、检验、包装、运输、卸车、运输保险、现场交货、技术服务、技术资料提交、质保和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清单详见报价表。
3、合同生效与截至
合同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文件规定的“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合同正式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署日直至质保期满,且完成和实现合同文件全部条款及要求时为止。
4、供货进度安排:本批货物是买受人全年需求的计划,买受人根据电站实际需求向出卖人发出分批供货通知。出卖人严格按照供货通知规定的数量和时间进行供货,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收货或按合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合同价格: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不变,不受市场波动及政策变化的影响。报价表中的单价为综合费用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单位产品所需下列费用:46号道达尔透平油的设计、制造、购置、检验、包装、运输、卸车、运输保险、现场交货、技术服务、技术资料提交、质保和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内容的成本,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其他相关费用。
6、质保责任:货物的质保期为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6个月。
7、合同支付:
(1)到货验收合格后,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随机资料后,买受人在30天内向出卖人支付该批货款的95%。
(2)质保期满,支付余款。
8、到货随机资料
(1) 该批送货清单;
(2) 合格证;
(3) 产品说明书;
(4) 产品质量检验证书;
(5)对于国家强制检验的产品,必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的型式检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
(6)该批货物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符合要求的发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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