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企业专项核查招标公告
保税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企业专项核查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委托,现就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宁波保税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企业专项核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FZW-2020-048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公告期限:2020年06月 23 日至2020年07月 1 日
五、采购内容及采购需求:
子包号
服务期限
中标人数量
预算金额
1
一年
≤6家
项目总预算金额119.16万元,核查一家企业不超过993元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进行资格审查时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只对中标候选人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6.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0年 06 月 23 日-2020年 07 月 1日16 : 30(北京时间,下同)。
7.2、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7.3、获取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按上述规定操作获取采购文件,未按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07 月 16 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07 月 16 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波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室(宁波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其他:
1、特别提醒: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600号太平洋时代中心A座5楼
联系人:王晓岗、梁丽萍
联系电话:****-********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保税区(区出口加工区)财政局
联系人: 郑诗倩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宁波保税区大厦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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