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功能提升、庐江广场、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S307)路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城镇功能提升、庐江广场、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S307)路灯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西藏浪卡子县城镇功能提升、庐江广场、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S307)路灯工程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HC-XZZB-********
西藏浪卡子县城镇功能提升、庐江广场、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S307)路灯工程项目,已由 山受援【2011】14号文、93号文、95号文 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性质:新建;
(二)建设规模:1、县城镇功能提升(马鞍山路衔接路段)道路长度约501.201米(含与老城区、中心小学等道路连接部分);2、庐江广场面积约4.23亩;3、(S307)太阳能路灯77盏。
(三)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本项目二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第一次招标时,第一标段投标人已备案报名完毕,二、三标段无投标人报名,作流标处理。本二次招标将原第二、第三标段合并为一个标段进行招标,合并后的标段号为第二标段,原第三标段取消)。
第二标段:浪卡子县庐江广场工程,县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S307)路灯工程。;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援藏资金,已落实。
(五)建设地点:浪卡子县城。
(六)工期:18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企业。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工程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均可)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五、投标申请人于 2012年 4 月 16日至 2012年 4月 20日,每日上午9:30—12:30时、下午15:30—18: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往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或 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如资料需邮寄,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3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上述资料。
六、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到山南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并携带《西藏自治区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证》、公司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本工程建造师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及主要管理人员(证书在三年以上的须经过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到上述地点报名。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证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七、资格预审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本工程项目的资格预审将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在山南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公开进行,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浪卡子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拉萨市雪新村社会福利院内
邮政编码:850000 传 真:****-*******
联系电话:****-*******、139*****810 联 系 人:王先生、张女士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4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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